简介:根据可再生定额[2008]14号《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可再生定额[2008]22号《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要求,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将对持有"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开展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10年上半年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