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院文章通过对一些债券创新品种的研究,发现本息可拆离债券可以增强债券流动性,缓解长期债券发行困难的问题。而发展高收益债券则可以推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引导社会资源向新兴产业配置,也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需要。探索专利证券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知识密集型企业融资困难,技术创新风险大的问题,还有助于实现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
简介:长期以来人大监督职能的行使不力是困扰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命题之一。人大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权威性无法确立、独立性难以保证,缺乏专门的机构行使监督权以及监督权技术上发起的困难是导致我国人大监督权流于形式的主要原因。而发端于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为我国在人大中建立专门性的监察组织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并可以在监察的权威性与独立性、监督权行使的主动性与专业性等方面弥补我国人大监督的缺陷。仿照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制度安排,设立我国的人大监察专员制度具有宪法的依据、符合我国“御史监察”的文化传统,并且可以弥补我国的“监察漏洞”。通过保障其独立性的制度安排可以确保人大监察专员制度发挥作用,真正实现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简介: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营造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提出了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建议,阐析了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概念及其必要性、可行性,并进而提出了建立中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立法建议。
简介: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组建农业发展银行的重大金融改革决策。这一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必须坚持。从农发行一年来的运行情况看,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改革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完善,阻碍着组建农发行预期目标的实现,削弱了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为此,需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精神,尽快组建省以下机构,建立精干高效的农发行组织体系,形成自营为主、市场化代理为辅的业务经营格局。一、组建省以下机构的政策依据和客观需要1.国务院(1994)25号文件明确规定农发行实行分支行制。纵观世界各国的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管理,一般采取单一银行制、分支银行制、混合经营制和分帐经营制四种模式。从我国实际情况看,考虑到农发行与其他家国有政策性银行相比有较大差别:一是业务量较大;二是业务分散,广布城乡;三是多为流动资金贷款,收付频繁。鉴于这种特殊性,国务院在《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1994)25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农业发展银行实行分支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