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方国家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出现的新管理运动,对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由此,出现了对行政管理学的不同理解.追寻公共管理学的历史并找出其与行政管理学的联系与区别,是此类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出发点.
简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法律基础知识》,从2001年6月第一次印刷到2004年1月第十次印刷,内容一直未变。但教材中行政处罚的有关内容与现行法律条文不符,特建议予以更正、补充、删除。
简介:从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析来看,大致有三种模式:即资源型、资产型、资本型。这三种模式是针对资产的价值取舍不同形成的:资源型的管理模式着重于物质的使用价值;资产型的管理模式已考虑到其具有商品的价值属性,实施货币化管理,着重于资产的保值和避免流失;资本型的管理模式着重于考虑到资产的优化,实现资产增值最大化。
简介: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标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严到宽的过程,但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从未停止过.新近司法解释提出的"法律上利害关系"标准,为学界所称道,但这个标准本身也是相当原则、概括的,不便于司法实践中的操作,这就引发笔者关于"利害关系"基础的追问,以及对该标准的检讨、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试图重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提出些许管窥之见.
简介:在高职院校,行政部门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居于重要地位,要充分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必须根据行政部门的不同职责确定岗位的文化层次,优化行政部门人员的文化素质结构,强化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文化素质修养,以早日适应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新形势的需要.
简介:在当下新一轮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大力培育和发展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借助社会力量做好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等,既是推动司法行政事业良性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转变政府职能与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重大创举。总结发达地区相关经验,可为当前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借鉴。
简介:行政权力的“正义”地位与学术权力主导地位,是构建和谐高校权力系统的前提,而大学权威结构层次划分不合理、高校资源行政“计划”色彩过重、知识分子分化是导致学术权力弱化的主要原因。学术权力主导地位的确立,必须以教师的自主性为基础,以物质“硬环境”与文化“软环境”给与学术群体优势地位为必要保证。
简介:文章分析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后出现的3个共性问题和4个具体问题,同时重点阐述了浙江省湖州市在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后出现的行政成本增加、承接技术力量不足和实际办事流程不减反增这3种新情况,提出了政府层面在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后需要高度关注的5种新情况。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相关对策建议。
简介:地市职业教育担负着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的重要责任,政府应发挥统筹主导责任。在对地市教育局长和督学的调查结果显示:地市政府在职业教育管理上存在"越位"和"缺位"现象。为促进地市职业教育更好地为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地市政府应从政策落实、职能转变和统筹管理三个方面入手,确保责任到位简政放权和优化配置。
简介:自德国现代行政法学奠基人奥托.迈耶首先提出法律保留原则之后,法律保留原则就一直适用于规制行政,随着行政国家和福斯多夫提出"生存照顾"服务理念的兴起,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也拓展到给付行政领域;德国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经历了侵害保留、全面保留到重要事项保留,虽中国相关法规范确立了法律保留原则,但对中国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性质等方面学者们普遍认识不一致,从中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法律保留原则的条款入手,通过采取法教义学的解读方式,从而得出中国法律保留的原则所采用的是"阶层化保留"体系。
浅谈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和区别
关于修改中职《法律基础知识》教材中行政处罚有关内容的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探索
略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兼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重构
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与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配置的文化要求
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机制的探索——以江苏阜宁为例
大学学术权力之“困”——基于高校行政权力强化合理性的视角
行政审批取消、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探析——以浙江省湖州市为例
地市政府应强化统筹主导职业教育的责任——对地市职业教育行政管理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中国法律保留原则的阶层化体系——基于行政法规范中有关法律保留条款的法教义学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