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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了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发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问题,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等若干计税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 标签: 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清算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 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简介: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是当前中国公共管理面临的重要难题。改革房地产税制并触发土地制度的连锁反应是破解中国土地治理困局的基本出路。通过预测不同改革方案下典型城市住房相关土地财政收入变化,评估房地产税替代土地出让(纯)收益成为地方支柱性收入源的前景。研究发现,如果合理设计覆盖城市存量和新增住房的房地产税,可在短期内保证地方土地财政收入的相对稳定,并在远期实现房地产税替代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财政支柱的目标,增强土地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近期政府应改变“重流转、轻保有”的状况,将房地产税培育成为地方主体税种,远期应推进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体系、土地出让制度和土地增值税制度联动改革,使地方土地财政收入从以一次性的土地出让纯收益为主向以持续的房产保有税、土地增值税等为主转变,促进政府土地管理本位职能回归,破解土地财政与政府治理困局。

  • 标签: 房地产税 土地财政 地方财政收入 政府治理 税收改革 税制
  • 简介:年初,我局组织地县两级审计机关对2006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及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加以规范。

  • 标签: 矿产资源补偿费 土地出让金 征收管理 地县 信息 审计机关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现就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 标签: 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政策 仓储设施 大宗商品 物流企业 用地
  • 简介:选取2005—2015年我国中部五省共69个地级市的数据,在考虑存在空间溢出效应可能性的基础上,采用空间面板数据模型分析地方政府竞争、土地价格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空间影响。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工业用地价格降低和商业用地价格升高有利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地方政府竞争通过直接和间接作用于土地出让价格两种手段影响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土地价格和政府竞争对地理相邻地区的FDI能够产生显著影响,一个地区的工业土地价格降低、商业土地价格升高将抑制地理相邻地区的FDI规模,同时,一个地区政府竞争的加剧也会降低地理相邻地区的FDI,但这一空间溢出效应在经济距离相邻权重下并不显著,说明中部五省地级市的竞争主要存在于地理位置相邻的地方政府间。

  • 标签: 地方政府竞争 土地出让价格 外商直接投资 空间溢出效应 政府行为 FDI规模
  • 简介:针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关系不稳定的现状,文章以提高农村土地流出方的续约率为着眼点,运用社会网络理论和渠道行为理论研究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关系的稳定性,分析农地流出方人际关系网络密度与网络中心性对农地流入方的渠道权力应用方式的影响关系,进而分析农地流入方的渠道权力应用方式对农地流出方续约倾向的影响关系,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以上影响关系进行实证检验。认为流出方的人际网络密度对流入方的渠道权力应用方式影响显著,流出方的人际网络中心性对流入方的渠道权力应用方式影响不显著,流入方的渠道权力应用方式对流出方续约倾向影响显著,并据此结论提出建议:保护农地流出方的利益,降低流入方的农地投资风险,提高流转交易关系的稳定性。

  • 标签: 农村土地流转 交易关系稳定性 社会网络理论 渠道行为理论
  • 简介:土地使用权的政策选择问题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现象。本文以我国沪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取了173家样本公司,考察了它们在1999—2001年期间股票初始发行中土地使用权政策选择情况。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租赁、出让和折股是我国上市公司当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三种主要方式。就选择这三种土地使用权的上市公司而言,其行业分布、股权结构和财务状况存在着显着差异。进一步的研究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是影响上市公司土地使用权政策选择最重要的因素。

  • 标签: 土地使用权 股票发行 初始发行 中国 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
  • 简介: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和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不够明确。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很难确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应为土地所有权人。应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按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净收益,对缴纳主体超率累进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 标签: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