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量化考核和绩效考评是检察机关普遍采取的管理方式,但是由于严重缺乏人性化,也存在很多弊端。“高检院”倡导的以全面质量管理为基础的规范化管理,没有解决以部门为单位的工作模式带来的弊端,无法跨越部门界限促成必要的合作。必须改变以部门为单位的考评运作方式,进行“检察再造”,摒弃量化考评的管理方法,改进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以规范化为基础,逐步改变检察业务流程。
简介:案件管理制度作为检察机关一项内部工作机制的创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就现有的案件管理制度而言,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不能仅局限于应然层面的管理效能提升和案件质量的保证,而应将视角转化到程序化功能发挥,应注重从多维度视角理解该制度,继而总结出程序正义价值理念下案件管理制度的运行规律,以便对现行案件管理制度的运行目标进行新的诠释。因此,将案件管理制度的功能设定为对管理理念更新和程序正义价值实现的多元化目标更为合适。
检察管理:从量化考评到检察再造的科学发展
程序正义应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