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分析金融危机的爆发原因入手,主张从公法与私法(民商法)两个层面上构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作者指出,政府干预过多过滥,不可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必须限制在五个层次上。本文还从民商法的视角提出了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对策,即:积极稳妥地完成全部国有专业银行的公司制改革;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全面推行强制担保贷款制度;及早改变目前过分依赖于商业银行的危险局面,依法鼓励发展直接资本市场;尽快建立公司重整制度,实施公司拯救计划,避免公司、企业不必要的破产;预防泡沫经济,必须预防泡沫企业的滋生和蔓延;强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义务与责任;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避免由于过份强调公司的营利性而破坏应有的信用关系、金融秩序、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例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否认公司法人资格的法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简介:自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开始以来,尤其是去年九月二十六日中英草签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来,香港法律制度问题已引起我国法学界和法律工作者的普遍重视,不少读者来信要求本刊组织稿件,予以介绍。为了使人们对香港的法律制度有一个初步了解,我们特请黄文俊、成光海二同志根据现有资料对香港法律制度作简要介绍,供研究参考。由于资料有限,《简介》中难免有遗漏和错误之处,请读者批评指正。《简介》分为下列几部分:一、香港法律的渊源;二、香港的立法机关;三、香港的立法程序;四、香港的法院及其审判管辖权限;五、香港的司法行政机构;六、香港的律师制度和法律援助。全文分两次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