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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对P2P带来的著作权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认为现行《著作权法》"合理使用"中的"使用"概念过于笼统,应该区分为"机械使用"和"功能使用",由此更准确地定义"合理使用"及其在P2P中的适用。文章还通过案例讨论了P2P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问题。

  • 标签: P2P 合理使用 机械性使用 功能性使用 P2P网络服务商 法律责任
  • 简介: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极其复杂的矛盾和严峻的挑战,宣传信息工作的要求较高、难度较大、任务较重。高校宣传信息工作者应该创新实践和探索的形式,加强高校宣传信息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提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和时效

  • 标签: 信息宣传 思想政治工作 针对性 时效性
  • 简介:一个国家的检察制度与其特定国情、政治发展历史等因素是密切相关的。我国检察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是在党的领导下,经历长期探索和磨难逐步完善成熟起来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人民性体现了我国检察制度在政治上的优越,与时俱进的历史进步与革新证明其毋庸置疑的合理性,体现国家意志寓法律监督权于法定程序中表明其权力运行科学

  • 标签: 中国特色 检察制度 优越性 合理性 科学性
  • 简介: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颁布,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法条;而与此同时,各地频频报道一系列冤假错案。这些冤假错案背后往往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讯问手段;而这些非法讯问手段的存在根源在于我国“职权式”侦查讯问模式的弊端;“抗辩式”侦查讯问模式的构建,意在增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制衡在讯问程序中对侦查人员行为的制约,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阶段的基本权益。

  • 标签: “抗辩式”侦查讯问模式 刑讯逼供 非法证据 冤假错案
  • 简介:诉讼标的作为学理上的概念,从其本质机能上讲,具有'体系概念'和'指示概念'的两面。日本的著名的诉讼标的(诉讼物)论争就是从其体系概念的层面展开的论争。但经过多年的论争发现,没有哪一个诉讼标的学说能够解决民事诉讼中的所有问题。故,日本民诉学界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于诉讼标的的研究方向转向于研究解决个别问题。从日本样本来看,对体系诉讼标的之研究正在逐渐固化、淡化,诉讼标的概念在具体问题解决上的相对化(指示)机能逐渐被接受,体系诉讼标的概念正在变成一种解决问题时的思考工具。诉讼标的概念是与其民事诉讼基础理论和民事裁判制度共同发展的,在历史的不同阶段中有不同的机能和含义。在我国现有语境下,如想解决诉讼标的识别问题,首先应对诉讼标的概念的本质机能有清楚的认识和选择,在此基础上对诉讼标的识别之各学说进行选择,进而构筑中国化诉讼标的理论之全景。

  • 标签: 日本 诉讼标的 机能 体系性 相对性
  • 简介:政策金融机构作为一类特殊的金融机构而存在,在一国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中日益体现其无可比拟的制度优势,并与其政策、公共产品性及补充等特征紧密相连。然而,我国目前所存在的政策金融的存废之争及政策金融商业化的论调无疑是对这一事物客观认识的曲解与误读。实际上,政策是政策金融的生命线,这也是我们为其立法的基础与终极目的。

  • 标签: 商业性金融 政策性金融 立法建议
  • 简介:"事实与有效"是哈贝马斯法哲学著作《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在扬弃罗尔斯《正义论》研究偏重"规范性"而缺乏"事实"、卢曼系统论缺乏"规范性"而偏重"事实"的不足后,哈贝马斯提出以"沟通理性"为核心的"沟通行动"弥合二者之间的断裂。通过仔细考察哈贝马斯语言哲学基础,分析"事实与有效"何以成为哈贝马斯的核心关切,进而揭示"事实与有效"之间的双重张力。

  • 标签: 有效性 事实性 沟通行动论
  • 简介: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特点,除了对一部分社会危害大的未成年犯罪人实行监禁矫治而外,对那些确实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犯罪人,社会能够对其进行有效控制的实行社区矫治,这种做法不仅震慑了犯罪,同时也挽救了一大批确有悔罪表现的失足青少年,使他们重新步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有效地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社区矫治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战略意义,本文仅就实行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的必要与可行加以探讨.

  • 标签: 未成年犯罪人 社区矫正 可行性 必要性
  • 简介: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出生于1930年,是上海某机械厂退休工人。陈某因长期(十几年)照顾瘫痪在床的妻子谢某而对其心生怨恨。于2010年6月某日中午在护理妻子谢某时,因不忍辛劳而情绪失控,遂持1把木榔头猛击躺在床上的谢某头部数下,并在被害人谢某呼救时用双手猛掐其颈部,致使被害人谢某机械窒息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 标签: 老年人犯罪 刑法学 社会学 考量 二维 刑罚
  • 简介:二战之后兴起的伽达默尔诠释学对德沃金的法学思想影响巨大,其法律阐释学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法律阐释学的关注点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行为。依据德沃金的法律阐释学,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既要做到与以往案件的一致,同时也要照顾到法官所处社区的公共道德,以便使法律的发展趋向良性。这就要求把法官的先见引入法律,但这种先见并非不受限制、任意发挥。为避免先见变成偏见,德沃金设置了一系列障碍。这也为其依据这种法律思维所判案件是案件的正确答案提供了理论基础。

  • 标签: 哲学诠释学 法律阐释学 法律整体性 正确答案
  • 简介:由于法院拒绝立案或倡导公证,导致当事人对申请法院立案的过程进行公证。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而且违背司法权制度的设计理念。人民法院不应该规避矛盾,而应具有承担使命的司法勇气和司法智慧。

  • 标签: 立案公证 司法公信力 非制度化生存
  • 简介:虚假共犯的可归责讨论了行为人假装具有犯罪意图,客观上实施了帮助或者鼓励实行犯的行为,是否能被归责的问题。虚假共犯是否具备共犯的犯罪心态是该问题的核心。美国判例倾向于共犯心态的着力点在对犯罪结果的共同认识。在实用主义指导下,虚假共犯"不可告人的动机"与犯罪心态的界限会受到模糊,从而平衡现实利益,达到实质正义。

  • 标签: 虚假共犯 犯罪心态 犯罪结果
  • 简介:预算制度与宪政之间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从宪法角度看,我国预算制度存在公开不足、权力配置失衡、民主偏于形式以及府际关系模糊四方面的缺陷。这既是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也是我国宪政建设中必须克服的障碍。

  • 标签: 预算 宪法 缺陷
  • 简介:<正>自从1998年美国在StateStreetBank&TrustCo.v.SignatureFinancialGroup,Inc案中确认对商业方法发明给予专利保护之后,有关商业方法专利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这一方面原因是经济的全球化使得许多国家的经济和与之相关的法律政策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很难说这是一个国家自己的事情,因为对于专利法保护范围上的一个新的突破会引起在技术、经济上新的竞争因素,尤其是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使得这一因素对于其他国家的影响更大;另一方面原因是商业方法发明专利与计算机程序专利有密切的联系,甚至是不可分的,商业方法发明专利

  • 标签: 可专利性 商业方法 专利法保护 计算机程序 专利登记 专利权人
  • 简介:刑事证据是一种专门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有的学者认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审查属实的,用以确定或者否定犯罪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和罪责轻重的一切事实。”还有的学者认为刑事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依法收集或由当事人、证人、辩护人等依法提出、并用以证明是否发生了犯罪以及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尽管这几种观点在文字的表述和内容上都有所区别,但都指出刑事证据是一种客观事实,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认识和认定案件事实和犯罪事实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就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和对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所采用的刑事证据应达到的标准作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规定。

  • 标签: 刑事证据 《刑事诉讼法》 证据标准 证据效力 证据证明标准
  • 简介:21世纪是一个充满冲击与挑战、希望和机遇的知识经济时代,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传统教育的变革,是党的教育方针在新形势下的升华,其宗旨仍然是人的全面发展,注重整体性.教学中将素质教育与基本功相结合,教师的水平、能力与师德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把方方面面加以统筹和系统化,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 标签: 基本功 学生需求 教学设施 社会实践
  • 简介:随着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及能力加强,接触检材在现场提取检材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现场接触DNA在案件侦破中发挥的作用也日渐明显.由于人在接触物体后,会在物体表面留下相应的微量接触DNA,对这类接触检材的检验分析是目前法医物证检验工作的热点和难点.对接触检材的现场发现、前期处理及DNA的提取方法、扩增方法、电泳以及结果分析等方面对其检验研究进展综述.希望能够为侦查实战工作在接触类检材的现场发现,提取以及成功检测分型方面提供方法和思路.展望:首先,关于接触检材的分类按接触物体表面质地分更为合理,因为潜在DNA转移的发生,与物体表面质地及样本的湿度密切相关,而且检材的表面质地很大程度上影响实验者提取方法的选择;其次,现勘人员应该及时出现场并且能结合案情科学地提取、包装并运送检材;再次,我们在处理接触类检材必须做到检验时突出重点部位、选择合适的检验策略与方案;最后,根据接触检材的检测结果下鉴定意见时应十分谨慎.

  • 标签: 法医遗传学 接触性DNA 微量物证 DNA提取 PCR STR分型
  • 简介:行政违法认识不是违法认识的对象,也并非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但要想成立行政违反加重犯,则必须具备行政违法认识的可能。就认识错误而言,行为人对符合行政管理规范规定的禁止事项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的认识错误,可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但对禁止事项的评价错误则属于法律的认识错误,只有根据具体情况,行为人确实不具有回避行政违法认识错误之可能时,才不构成相应犯罪。

  • 标签: 违法性认识 犯罪故意 行政违法性认识 认识错误
  • 简介:专断医疗侵犯了病人的自主权,所以,基本上不受容许。依据医疗伦理原则,医师实施侵入的医疗行为前,应尊重病人的自主意思,必须以病人的同意为前提。但是,某些例外的情况,如病人昏迷而不能自主决定或病人所作的决定不合常情而可能危及生命时,医师也许要采取专断医疗。这种情况下的专断医疗,在刑法上是否要加以责难,有讨论的必要。以耶和华见证人拒绝输血为例,医师在医疗过程中,如果为了挽救病人的生命,违反其意思而输血,刑法上不能评价为违法。因为,在“防御医疗”当道的情况下,懂得自保的医师只要迎合病人的决定,既可以快速了结医疗案件,又可以免除法律争端,何乐而不为?唯念念不忘救人的善良医师,才可能作出违反病人意思的医疗决定,刑法不应苛责此类医师。

  • 标签: 专断医疗 告知同意 业务正当行为 紧急避难 推测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