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9月30日,“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年)在北京市规划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规划就保障类用房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颇受关注的保障类用房,规划中对保障范围进行了扩大,困难国企住房困难的老职工、国企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纳入保障范围。同时,经济适用房将探索建立取消直接上市,而是由政府回购制度,避免一些人用其牟利。“十一五”期间,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约47-60万平方米,约1万套,通过租金补贴的形式,解决其他约6.7万户“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按照租售并举的原则,健全和规范更加科学合理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流转和管理机制。通过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存量住房和公有住房资源的整合,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体系,用于解决“夹心层”、引进人才、处于婚育阶段年轻人等人群的住房问题。规划提出,要强化公共交通引导的原则,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对交通设施条件的需求,在公共交通干线和站点周边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摘编自2006年10月1日《新京报》)北京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