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我国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非国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滥用职权的行为常有发生,且呈蔓延之势,这些行为因不符合滥用职权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而又没有其它罪名与之相对应,不受到刑法的处罚。这反映了我国刑法较重视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护,而忽视了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保护。为了更好地惩罚非国有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保护非国有单位的合法利益,我国刑法应增设非国有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简介: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了贪污贿赂罪,加上分则中其他适用该章有关规定的条文(第163条第3款,第183条、184条、185条、271条、272条各第2款),共同构成了贪污贿赂罪的刑事立法体系。总的看,在刑法典中专章集中规定贪污贿赂罪较以往在立法中更明确、更具体,有利于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但是,由于修订后的刑法确立了刑法三大原则,规定和完善了许多制度,法律条文尤其是分则条文大幅度增加,造成一些分则条文在体现总则规定时不一致、不协调,分则条文结构的不科学、不合理。给实践中的正确适用带来许多困难。本文仅就贪污贿赂罪立法中的不足作些分析,以期促进贪污贿赂罪立法上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