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商标法中的"相关公众"、专利法中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及版权法实践中的"普通观察者或听众"等拟制人格与传统法律上的"理性人"概念在构成和功能上无实质性差异,在学理和实践中经常被视为知识产权法语境下之"理性人"。分散于知识产权法不同领域中的理性人标准具有极多共性成分,"公因式"的提取可以为其适用提供更为简便和协调的路径。理性人标准适用于客体适格性确定、侵权判定及权利解释等知识产权法领域。在对知识产权法中理性人进行拟制时,应考虑所属群体范围、认知水平及时间选择等要素。知识产权政策目标定位和围绕着知识产品的"物化"环境两个因素影响着知识产权法中理性人标准的确定。实际判断者与理性人之间认知偏差的矫正以及理性人标准的类型化是解决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理性人标准"客观化"障碍的主要路径。
简介:目力所及,在公司法研究中,代理成本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该理论认为,通过强制公司向股东分配更多控制权以降低管理者代理成本是法律应有作用。然而,该理论不能解释股东何以愿意投资于限制其问责管理者权力的公司。本文论述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指出公司治理结构达致最优时,能最小化投资者行使控制权时产生的被代理人成本及管理者行使控制权时诱发的代理成本。由于控制权最优分配因公司具体情形而异,股东权限程度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而公司则从这些治理结构中理性选择。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比代理成本理论在实证预测上更为准确,其还提出不同的政策处方:立法者应允许每个公司基于公司具体的被代理人成本与代理成本之间的授权替代率(delegationsubstitutionrate)来调整治理结构,而不是禁止甚或强制性推行某些治理结构。
简介:目力所及,在公司法研究中,代理成本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该理论认为,通过强制公司向股东分配更多控制权以降低管理者代理成本是法律应有作用。然而,该理论不能解释股东何以愿意投资于限制其问责管理者权力的公司。本文论述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指出公司治理结构达致最优时,能最小化投资者行使控制权时产生的被代理人成本及管理者行使控制权时诱发的代理成本。由于控制权最优分配因公司具体情形而异,股东权限程度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而公司则从这些治理结构中理性选择。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比代理成本理论在实证预测上更为准确,其还提出不同的政策处方:立法者应允许每个公司基于公司具体的被代理人成本与代理成本之间的授权替代率(delegationsubstitutionrate)来调整治理结构,而不是禁止甚或强制性推行某些治理结构。
简介:在德国的学界论争中,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可分为直接第三人效力与间接第三人效力。"直接第三人效力说"认为,基本权利在整个法秩序中是最重要的客观法规范,私法主体间的行为应直接受到基本权利的拘束。而"间接第三人效力说"则认为,基本权利只限于对私法规范产生影响,基本权利在私人关系中的效力只能是间接的,主要是经由私法的概括条款而发挥放射性作用。不过,在德国的宪法实践中,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不仅涉及了基本权利的三角结构关系,还涉及到基本权利的功能体系、效力体系与理论体系等问题,并不仅仅是以"基本权利在私人间的直接或间接效力"就能全然概括之的效力问题,因此需要对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做整全式解读。
简介:构建和分析嫌疑人的社交网络结构有助于深入研究嫌疑人信息传播的规律,从而获取更多嫌疑人作案线索。现有的社交网络的相关度设计多忽略数据属性,本文将数据属性引入相关度中,并改进相关度数量值计算模型,提出了一种适用于手机实联系数据,通过数据属性与数据数量二维度相结合来描述手机拥有人与手机中存在的联系人间的相关程度的模型,我们将其定义为二维相关度模型。最后结合数据可视化技术分析嫌疑人社交网络。研究表明此方法能够有效的反映嫌疑人与联系人之间的相关程度,形象直观地呈现社交网络图,并能更有效的挖掘嫌疑人社交网络的隐含信息,更有利于工作人员后期工作的展开。该研究为分析嫌疑人社交网络提供了新思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