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长期民族心理和传统文化的积淀,国民有着比较强烈的青天意识和政府万能意识,对政府首长和行政权力过分依赖。加上仲裁、诉讼等权利救济方式的门槛较高,信访成为公民权利救济的一个重要方式。信访是一种制度,更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中国特殊的文化传统下,信访体现出党和政府紧密与群众相联系的路线方针.渗透着浓厚的来自于法律本身的人文关怀,是对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重要补充。但在信访实际工作中,少数信访人抱着“法不责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非法集访、无理缠访、串访、闹访。损害了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对社会公共秩序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简介:性骚扰是一种广泛存在于社会领域中的非法现象,性骚扰问题进入劳动法视野,并不是基于性骚扰本身,而是基于性骚扰与劳动领域发生了联系。就业领域的性骚扰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性骚扰的存在,二是性骚扰的发生与就业相关。从某种程度上说,消除性骚扰是消除性别歧视、实现劳动者就业平等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劳动者享有工作环境权,即劳动者享有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工作的权利。由于性骚扰的存在,工作环境不再安全。性骚扰的认定应当采取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受害人的某些行为可能会影响到性骚扰的存在、变化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承担。封于就业领域发生的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已有的理论研究和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性骚搔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