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0日开始。湛江市启动救灾捐赠活动。各县(市、区)救灾捐赠款物由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接收,市直单位和驻湛单位及部队的救灾捐赠款物由市慈善会和市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站接收。此次活动是根据湛江市市委书记徐少华指示,湛江市民政局、
广东民政
2006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