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业及其产品获得质量认证是突破技术壁垒、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我国已等效适用ISO9000族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产品质量法》及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对我国有关质量认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规定。本文针对《产品质量法》及《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服务作为质量认证对象的法律定位、强制性认证对象、外资进入认证领域立法现状及认证机构的民事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评析,特别指出质量认证“书面保证”的“担保”性质,认为质量认证机构应对出具虚假证明、出具证明不实而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的提供承担连带责任。
简介:目前我国对消费者的保护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与《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标准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电信条例》以及《刑法》等各部门法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这些法律法规以《消法》为基本法,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法律制度体系,共同保护市场中的消费者。根据对消费者保护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这些法律法规大致区分为:消费者保护基本法、公平交易方面的法律、消费品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法律、商品质量方面的法律、商品标示宣传方面的法律、物价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救济方面的法律。以上这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制度体系对我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以往这些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也凸显出来.亟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