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共12条,规定了本法立法的宗旨与依据,残疾人的定义、类别和残疾标准,对残疾人的权利保护、特别扶助和特别保障,政府、社会和残疾人联合会及扶养人、监护人、亲属的职责或责任,残疾人义务,残疾预防和奖励。残疾人保障法是一部特别法,或叫专门法。是相对普通法而言的。特别法调整的是特殊社会群体或特殊领域、特定时期、特定地区、特定事项的法律。本法又是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法,具有"母法"的
简介:通过对证据法中的三个基本问题进行历史的和辨证的分析,作者认为:关贩于诉讼证明要求,近几年兴起的"法律真实说"并不是完善的学说,而传统的"客观真实说"只要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加以修正,就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关于证据调查的方式,当前的任务不是仅仅从口头上强调当事人举证,限制法官查证,而是正确地划分当事人举证与法官查证各自的范围,并完善相应的保障和约束机制;关于司法证明方式,全盘接受自由心证制度或法定证据制度中的任何一种都不是理性的选择,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两大法系证据规则的特点,在证据制度的不同方面,分别借鉴两种模式中的有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