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代中国,在饱受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掠夺、奴役、宰割之后,中国人开始觉醒并奋起反抗。为了寻求救世良方,进步的知识分子开始走出国门,接受科学、民主思想,从而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的各种政治、文化思潮开始在中国传播。以蔡元培为代表的教育家提出了新的教育思想及其美育思想,奠定了中国现代教育及其美育的思想基石,亦引领了中国现代舞蹈教育的方向。民国时期的前二十年,是中外舞蹈文化交流频繁的年代。学校舞蹈的教育理念与内容亦主要来自外国的影响,甚至所用教材,大多为编译作品。但是,它们的教育主旨都和"救国强国"紧密联系。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舞蹈教育开始纳入学校体育课的内容之中。外国土风舞、儿童游戏舞、欧美交谊舞、新编儿童歌舞、体操训练、健身舞、模仿动物舞以及各种舞蹈步伐都被纳入教学内容,并且有一些为儿童与学堂编撰的舞蹈教材出台。在这一普及艺术教育、审美教育运动中,最有影响的音乐教育家是黎锦晖,他的校园歌舞教育理论与实践,创造了新型的校园美育的示范,亦建设了具有民族特色与儿童特点的校园教育艺术。民国时期的学校舞蹈教育——虽是一段被封存的历史,却奠定了中国现代舞蹈美育的基础。
简介:苏力《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一文由于立足于司法的视角考察《窦娥冤》,而不能以文学的眼光审视《窦娥冤》,以至于从根本上导致了对作为文学作品《窦娥冤》的错误解读:一是错误地将作为文学作品的《窦娥冤》当作司法案例来解读;二是对窦娥悲剧的性质及原因做出了表面化简单化的认定;三是对《窦娥冤》的戏剧结构、人物安排作了不符合元杂剧文体法式的解说。苏文对《窦娥冤》解读的这种偏离,主要是由于视角错位所致。我们从苏文这一因视角错位而导致解读错误的教训中,似乎应该重新明确这样一种认识;只有把文学还原为文学,把文学当作文学,以文学的眼光审视文学,才有可能获得对文学的正确解读。
简介:1986年体育舞蹈正式传入我国,1999年教育部下发通知,为培养从事体育表演教学、训练、科研和管理的专门人才,各高校开设体育表演专业,我国高校最早开设体育舞蹈专业的时间是2000年一2004年,至今只有十几年时间,我国体育舞蹈的教育制度还不完善,直接影响了体育舞蹈人才的培养。体育舞蹈属于舞蹈的范畴,但又不同于普通舞蹈,所以它的教育模式也不同于其它。体育舞蹈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开展,在这种趋势的推动下,为顺应体育舞蹈市场的挑战,从而更好地发展体育舞蹈专业,以求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体育舞蹈人才,让体育舞蹈学术专业与大众健身齐头并进,对我国体育舞蹈教育制度进行研究有着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