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然权利,出自古希腊哲学的自然法理论,构成了古典自然法学说的要义。文艺复兴以来,“自然权利”是西方政治和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论题。所谓“自然权利”,并非指自然界的权利而是指人类的一种客观权利。英国哲学家洛克在《政府论》中对“自然权利”作了界定:“人们……生来就享有自然的一切同样的有利条件,能够运用相同的身心能力,就应该人人平等,不存在从属或受制的关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或财产。…“美国《独立宣言》对“自然权利”作了这样解释:“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有从他们‘造物主’那边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可见,自然权利在资产阶级语境中是指人的生存的最基本权利。
简介:后女权主义和哥特式原本是两个颇具争议的概念,但随着当代后女权主义的出现和哥特式的复兴,这两个概念结合成一个新的概念“后女权主义哥特式”.本文追溯了“后女权主义哥特式”的根源,考察和辨析了前缀(后-)与女权主义一词、女权主义与后女权主义、后女权主义与哥特式之间的关系和含义,进而指出,正是由于回避二元性逻辑和渴求“释意”,后女权主义和哥特式两者被结合在一起.“后女权主义哥特式”超越了女性哥特式,同过去第二波女权主义和女性遭受压制有着内在联系.它为批评划定了一个新的空间,重新探讨了性别、代理和压抑等概念.通过对“后女权主义哥特式”的辨析,实际上追溯和梳理了从哥特式、女权主义、女性哥特式、后女权主义到后女权主义哥特式的发展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