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抢先在收复区建立自己的新闻阵地,1945年9月国民政府颁布了《管理收复区报纸通讯社杂志电影广播事业暂行办法》《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办法》等一系列规定,10月又颁布了《增订管理收复区各文化事业补充办法》,通过审核登记、报送出版物的方式,强化新闻出版管理,实施舆论统制。北平市政府奉令转发了上述规定,训令社会局、警察局对北平地区的各类报纸、通讯社、杂志、出版社进行严格的管理。随着国民党在军事上的节节败退,以及国共双方在新闻出版战线上斗争的日益激烈,国民政府的舆论控制也愈演愈烈,严禁中共及进步报刊的出版。在北平,先后壹禁了新华通讯社北平分社、中共机关报——《解放》(三日刊)和北平地下党组织创办的北平中外出版社,以及一批进步书刊,大大地挫伤了北平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至北平和平解放前夕,北平的新闻出版业已到了奄奄一息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