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
简介:保险业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是中国保险业和保险会计准则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它的实施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后果。人们在对经济后果思考的同时,也对新准则的执行效力和是否能推动中国保险业持续与稳定发展表示担忧。本文首先归纳和总结非寿险业实施保险新会计准则的预期正面经济后果,其次探讨其实施新准则的预期负面经济后果,最后基于经济后果给我们的启示,提出了相关建议。
简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患病或伤残需接受长期护理的被保险人提供费用给付或护理服务的保险。老年护理保险是一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新型分支,在欧美国家呈现出大力的发展的势头。据悉,该险种已经成为美国广大家庭最受欢迎的险种之一,约占美国人寿保险市场30%的份额。
简介:基于GlueVaR风险度量方法,选取1994~2012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死亡率数据,采取Lee—Carter模型对人1:7死亡率进行时间外推,运用Gompertz模型对我国缺失的高龄人口死亡率数据进行插补,计算得到GlueVaR方法下的养老金系统长寿风险度量值,并与VaR和TVaR的度量值进行比较。研究表明,长寿风险的GlueVaR度量方法与VaR和TVaR方法相比,不仅应对了尾部极端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同时该方法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以获取更加全面的长寿风险信息。GlueVaR风险度量方法具有多个参数,一方面可以满足我国养老金系统管理者有效控制长寿风险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可以满足养老金计划参与者预期较高的养老金回报的要求。
简介:基于中国银行保险的特殊性和中国银行保险目前的发展状况,实施监管干预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监管干预的实质是利用监管的力量形成保险公司的策略联盟,以集体的力量改善保险公司在银行保险博弈中的劣势地位,促进中国银行保险市场的公平与效率。监管干预可以改善保险公司的地位,促进公平秩序形成;促进银行保险的合作创新,提高效率;促进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进一步优化,提高竞争力。监管干预的主要风险有:监管机构自身松懈干预策略的力度;银保市场会出现暂时性回落的风险;小型的、特别是新的保险公司的经营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为此,监管者要坚持不懈地强化干预策略的力度;对具体的干预措施不断评估和优化,以适应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趋势,兼顾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