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我国在部分省市调整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为外生政策冲击,采用2003-2015年省级面板数据,考察了排污费在污染减排方面的有效性,以及排污费的减排效应是否存在区域差异性。研究发现,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能够显著降低工业二氧化硫的排放,排污收费制度对于抑制我国污染排放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还发现提高排污费只在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起到了显著的减排作用,并且东部地区的减排效应更大,然而对于西部地区,虽然提高排污费也有减排效应,但并不显著。由此从总量减排目标出发,建议设置东中西部依次递减的环境保护税税率。本文的研究结论对2018年我国开始实施具有区域差别税率的环境保护税提供了经验支持。
简介:各地(市)、县(市、区)财政局、地税局、国库:现将财政部财预字(1996)469号“关于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人民政府范府发(1996)6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有关规定,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基金收入的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基金收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地方税务局应严格按照文化事业建设资基金收入规定的征收对象,统一使用由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江西省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凭证”依率计征,任何地区和部门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无权规定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免征、减征、缓征事项。二、关于文化事业
简介:2016年3月28日财税[2016]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各地、市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率第179号文件《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出租汽车管理费,由客运管理机构按营业收入或车辆客位向出租汽车经营者征收,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精神,经调查测算,对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费收取标准及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由车籍所在地的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向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合小公共汽车)经营者,按其年营运总收入的1%征收管理费。营业额难以计算的,可核定其营运收入,当地物价、财政部广应参与营运收入的核定工作,按月定额计征,具体征收管理费数额由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审批报省备
简介:2016年4月30日财税[2016]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