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会计和税法对收益和纳税所得计算的目的不同,对会计要素和计量的方法不同,同一企业在同一期间的经营成果,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之间往往存在差额。在所得税会计中,核算这种差额的方法有应付税款法、递延税款法、债务法等。债务法克服了递延法的不足。在税法或税率变动之时,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以及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的调整数,均是按现行所得税税率或税法计算确定的,因而其更能反映企业将来与纳税有关的现金流量,能使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税款数额更富有资产或负债的意义。
简介:随着国家“金税”系统的建立,防伪税控系统的日趋完善,企业通过计算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越来越普及,并且增值税抵扣联要定期报税务机关稽核认定,企业要想多抵扣进项税额已难上加难。但是,还是有不法分子钻空子。今年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通报了9起涉税违法案件,分别是:“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晋鲁”虚开发票偷税案、广东省十八宝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偷税案、湖南省“1.13”制贩假发票假完税证案、江西金盛皮衣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河南省“7.02”虚开发票案、浙江省临海市翔诚饰品有限公司骗税案、浙江省温州市陈伟良等人虚开倒卖运输发票案、湖南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从查处的情况可以看出,企业偷漏增值税的一般做法是:加大进项税额抵扣:隐报瞒报计税的销项税额。因此,在增值税的税务稽核上,要重点放在对企业计税的销项税额上,防止因税务稽核不力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的流失。
简介:宅基地的合理流转对于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农户作为流转主体,研究影响其流转意愿的主要因素有利于宅基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利用河南省濮阳市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调查问卷数据,建立Logistic二元回归模型,从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农户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对宅基地流转的认知程度四个维度出发,探寻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主要因素。研究表明,濮阳市农户的宅基地流转意愿比例为62.9%。其中农户文化程度、外出人口比例、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家庭房屋数量和面积等因素对流转意愿有积极作用,农户性别、年龄、乡镇距县城交通距离等因素对流转意愿起消极作用。提出解决农民宅基地流转后顾之忧,充分保障农民获得宅基地资产收益的权利等提高农户参与宅基地流转积极性的建议。
简介:立足西部农村典型土地流转和经营现状,选取位于乌蒙山区的贵州省两个村为实证区,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取农户土地资源和资产相关影响因素数据,利用数据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得出显著影响因素,结果表示:实证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留守”困境;农户在农业和非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之间抉择艰难;农田水利、交通和自然条件限制山区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收入低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好的经营经济作物或获得养殖收入,山区农业经营的瓶颈还包括施用较多化肥和耕地“细碎化”。根据以上分析结果,建议实证区农户经营模式为:农户可以在完善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后,选择“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或农业“规模经营模式”,建议农业产业化与旅游等其他优势产业结合以便农户增收;农户可以选择农业生产加非农业经营的“混合经营模式”,但最好选择在当地经营或就业,不提倡农户到较远的大城市选择“非农就业模式”。
简介:土地规模化流转背景下雇佣经营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客观现象和新趋势,农业雇工在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压力和满足规模化经营需要两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从土地流转、农业机械化和土地规模化经营逻辑关系角度,揭示农业雇工生成机制。基于实地调研、采访及官方统计资料,系统阐述农业雇佣生产基本现状。研究发现,土地规模化流转背景下农业雇工特征表现为,数量增加的同时青壮年劳动力雇佣难,数量和质量供给不足导致雇佣雇工成本高,雇工群体农业技能水平偏低,劳动强度较大。通过分析农业雇工受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建议,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简介:从微观议价角度揭示农地流转交易价格的形成,分析交易费用条件下农地流转议价机理。议价在农地流转交易中具有突出作用,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农地流转市场分割性,包括农用地位置不可移性、农用地用途专属性、农村社会封闭性及地区经济发展和政策实施差异性;二是农地产权交易异质性,包括农地异质性和交易者异质性。研究认为,交易价格因交易标的质量与位置、交易者谈判能力、预期效用等因素差异而不同,交易价格线在市场价格线周围波动。研究发现,在某一交易量水平下,交易费用为正的交易价格线波动幅度小于交易费用为零的交易价格线,当交易量出现递增时,前者波动幅度减弱,但交易量对后者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