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也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体现到城市建设上,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处理和协调好城市建设中的一些重大关系,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突出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方便舒适、优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本文仅就城市建设如何坚持以人为本、为构建和谐长春提供支撑问题,谈几点粗浅想法。
简介: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和国家重要的历史性课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落实到党领导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工作部署之中的过程。具体到城市建设方面,就是要按照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努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水平,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对于我们青岛市而言,就是要立足自身优势,以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为目标,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升,以提升促和谐,实现城市全面协调发展。
简介:目前,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房地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已比较高。相对而言,住房保障推进力度不足。为此,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24号文”,加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下,2008年6月前后各地出台了《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其中都明确了住房保障产品的建设规模;2008年11月,在中央“四万亿投资计划”的背景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9000亿安居工程投资计划”。显而易见,今后我国住宅产业的发展将并存市场化和保障化两条轨道,二者如何协调发展,亟须有一部国家大法来规范。在此,谈些看法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