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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西部区域生态环境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全局性的重要意义。从地缘法律文化和国家立法的双重视角考察,西部区域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障碍因素是西部社会主体对法律的需求不足,国家环境立法尚不能完全适应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旗帜下,全面重构我国环境立法,并着重解决好西部地区性差异对环境法律的特殊需求,充分关注西部环境习惯法文化的合理价值。

  • 标签: 西部生态环境 可持续发展 环境立法 环境法治建设
  • 简介: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黄任泉、陈江海认为:未成年人公诉方式改革是指对被提起公诉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新的审查方式和庭审方式。我们探索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宽松提审讯问环境。在特设的不采取隔离措施的未成年人讯问室讯问未成年人。二是灵活适用强制措施。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在校生均予以取保候审,为其提供继续学习和良好改造的机会。三是宽松庭审环境。法庭布置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承受能力,法庭席位基本持

  • 标签: 未成年人 公诉方式 人民检察院 中国 感化教育 强制措施
  • 简介:BOT是80年代以来全球兴起的一种投资方式。本文从应然角度,以实证为方法,说明了BOT方式的运作特点。从实然角度,以比较为方法,分析了我国适用BOT的法律冲突。本文最后得出结论,应通过立法实现BOT与现行法律体系的衔接,使BOT成为可操作的规范的投资方式

  • 标签: 项目公司 BOT投资方式 法律分析 项目发起人 注册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
  • 简介:追赃国际合作是国际刑事协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相对于对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引渡、遣返等而开展的追逃国际合作而言的刑事司法国际合作方式。它的合作范围仅限于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转移出境的赃款赃物,包括犯罪所得、犯罪收益和犯罪工具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一切涉案物品、资产或资金等。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开展追赃国际合作主要有四种方式:(1)在开展引渡、遣返等追逃国际合作的同时,随附请求移交赃款赃物;(2)由赃款赃物所在国启动国内法追缴程序,尤其是犯罪所得追缴法予以没收并请求返还的追赃国际合作;(3)在赃款赃物的所在国,通过启动民事诉讼方式追回犯罪资产;(4)启动新刑诉法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追回犯罪资产。对我国追赃国际合作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立法完善等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我国的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找出一条既有效率,又富有成果的路径。

  • 标签: 赃款赃物移交 资产追回 法律依据 国际合作
  • 简介:传统政府对粮食安全的监管多是命令与控制的监管,采用诸如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比较刚性的方式,而在实行市场经济、以市场为取向的今天,这种方式存在诸多不足,导致当前我国粮食安全监管存在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粮食安全目标的有效实现。在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面对"监管失灵"的问题,我们期待监管方式的创新与转变。理想的监管方式应该是在传统控制性监管的基础上引入激励型监管和协商性监管,如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柔性方式,刚柔并济,以确保粮食安全中长期战略计划的实现。

  • 标签: 粮食安全 监管方式 控制 激励 协商
  • 简介:近年来,学校事故频发.由于法学理论研究的相对滞后和司法实践的混乱,给学校事故的有效防范以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带来了困惑和障碍.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严格依循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确定学校事故的范围、处理原则和学校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学校事故的有效防范作深入探讨,是极具实际意义的.

  • 标签: 教育法 民法 学校事故 法律责任 防范
  • 简介:好意施惠是一种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但在实践中由其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由于好意施惠具有无偿性且出于良好的动机,此类纠纷的处理也应该有一定的特殊规则.然而这似乎并没有引起我国法学界的重视,对于好意施惠行为的性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如何处理其引发的特殊纠纷,尚没有全面深入的研究,在实践中必然导致一些问题.以好意施惠行为的性质为基础,分析我国民法的现行相关规定,以期构建好意施惠引发纠纷的处理规则,对理论研究和实践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标签: 纠纷 国法 民法 法学 当事人 实践
  • 简介:<正>赠与是一方自愿地把自己的财物,无偿地交给另一方所有.而另一方予以接受的法律行为。它是合同的一种,但与一般合同不同之处在于它是无偿的实践合同。所谓实践合同是指赠与物必须作了实际交付才生效。例如甲要送一辆自行车给乙,乙必须实际取得该自行车后,合同始告成立。如果双方只停留在赠与和受赠的意思表示一致上.而自行车并没有实际交付,合同不能视为成立,以后乙不能作为债务向甲请偿;如果自行车已实际交付了,甲也无权向乙讨还。

  • 标签: 实际交付 自行车 赠与人 实践合同 合同纠纷 队干部
  • 简介: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负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义务。消费者环境义务的法律确立具有深厚的逻辑基础和积极意义。消费者环境义务主要包括适度消费、循环消费、妥善处置消费废弃物等方面的义务规范。

  • 标签: 消费者 环境义务 消费模式 法律义务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因其公益性、二重性及特别授权性之特点成为环保建设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保障。在起诉资格范围的认知上,从身份之适格性、目的之公益性及社会资源之稀缺性的维度考量,公民不宜享有起诉资格。相反,立法应明确检察机关与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的起诉职责边界,否则当公益组织怠于起诉时检察机关介入庭审于法无据。同时为防止角色混同,检察机关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实现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不可以直接参与诉讼的方式实现法律监督,亦不可于裁判生效之前通过一审法院直接提起抗诉,此三者须泾渭分明并区别对待。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起诉资格 公益组织 法律监督 公共利益
  • 简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是指有关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权责划分。一国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决定了环境管理的性质、规模、功能和效率。我国应加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从行政隶属关系上高于其他资源管理部门,并按流域、区域设置其分支机构,使其真正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以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和机构改革的需要。

  • 标签: 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中国 发展阶段 环境保护法
  • 简介:一、环境权的提出和涵义环境权概念最初是由德国的一位医生提出的。1960年,这位医生针对有人向北海倾倒废弃物的行为而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向北海倾倒废物是侵犯人权的行为。但由于《欧洲人权条约》中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的内容。该医生的控告被驳回。尽管该医生的控告遭到失败,但它却引发了是否

  • 标签: 环境权 立法 中国 公民权利 公共信托制度
  • 简介:随着对生态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入和解决环境问题思路的多样化,在现有法律观念影响下要求对环境法律制度进行全面和深刻的社会变革。而生态文明理念是建设和谐社会在生态与经济发展方面的升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环境法在环境伦理价值观念、环境法律市场机制的生态化转型、环境法立法体系、环境法律意识等方面进行生态化转型,从而以此来完善配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我国环境法立法体系,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标签: 生态文明 环境法 市场机制 立法体系 法律意识
  • 简介:环境法本体论范畴是对环境法的存在及其本质的认识和概括,回答“环境法是什么”的问题.反映环境法的内部构成要素和结构形式。环境法学的主要本体论范畴包括:环境法、环境法规范、环境法的原则、自然资源权、排污权。这些范畴彼此联系形成环境法本体论的范畴体系。

  • 标签: 本体论范畴 环境法 自然资源权 排污权
  • 简介:环境责任保险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环境责任保险公益性以权利的维护、利益的保障、平等的实现以及公平的追求等法哲学表达方式传达了环境责任保险本身所包含的正义价值。今后,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公益性保障机制的构建应该以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为主,以国家环境损害补偿救济为辅,并以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为程序保障。

  • 标签: 环境责任保险 公益性 法哲学 保障机制
  • 简介:印度宪法中的环境保护原则属于第四编"国家政策的指导原则",它是1976年第42修正案增设的内容.在对环境保护原则的性质、缘起和内容进行介绍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它的法律效力,并谈了个人看法.

  • 标签: 印度 宪法 环境保护原则 基本权利 法律效力
  • 简介: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具有保证环境质量的责任。政府的环境质量责任是一种积极责任,需要政府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也具有可诉性程度低的特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要求政府保持符合标准的环境、及时修改环境标准、采取一定的行动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政府环境质量的责任方式主要有政治责任、司法责任和行政责任等。

  • 标签: 环境质量责任 积极责任 政策目标 可诉性 责任方式
  • 简介: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支撑着传统经济的增长模式,我国经济增长付出了昂贵的资源环境代价,从经济学角度审视,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因此,必须用经济的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建立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21世纪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标签: 经济增长 环境保护 经济手段
  • 简介:<正>(一九七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第八十五号法律)施行:一九七三年四月十二日(一九七三年第三十六号政令)修改:一九七三年第七十三号法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法的目的是任规定保护自然环境基本观念及其他关于保护自然环境基本事项的同时,与自然公园法(1957年第161号法律)以及其他以保护自然环境

  • 标签: 自然环境保护 地方公共团体 环境厅 特别保护 管理行为 规定
  • 简介:风险社会中环境法制以应对环境风险为预期。环境风险的不确定和高科技背景,使得对其规制的重点不在于修改追求稳定性的立法,而在于能够“就事论事”的环境行政执法,规制环境风险是环境行政的逻辑起点。当前的环境行政缺乏整体视野与思路,在规制理念、规制制度、规制机构和规制过程这四个方面存在着断裂。断裂的弊端可以通过统合环境风险行政规制工具的方式寻求解决,统合的可能进路有确定环境行政规制中的价值排序与优先顺位、充分的环境风险信息交流以及规制中市场手段的适用等。

  • 标签: 环境风险 行政规制 逻辑起点 断裂 统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