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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个结果
  • 简介:可持续发展是体现现代文明的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和发展观,是全球范围的一场变革生产、生活方式的社会运动。目前,我国已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原则,可持续发展已经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思想等各个领域发生影响,阐明这种影响的广度、深度、力度、后果和发展趋势,对于在法制建设领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尤其是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可持续发展 环境 环境权 环境立法 环境执法
  • 简介:本文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结合大学生道德教育的现状和典型事例,阐述了对大学生开展生态价值观教育的必要性。

  • 标签: 可持续发展 生态价值观 教育
  • 简介:西部区域生态环境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全局性的重要意义。从地缘法律文化和国家立法的双重视角考察,西部区域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障碍因素是西部社会主体对法律的需求不足,国家环境立法尚不能完全适应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旗帜下,全面重构我国环境立法,并着重解决好西部地区性差异对环境法律的特殊需求,充分关注西部环境习惯法文化的合理价值。

  • 标签: 西部生态环境 可持续发展 环境立法 环境法治建设
  • 简介:在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的行政处罚已经封项、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可能但尚未能被受理的情况下,探讨建立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制度尤显必要。生态损害是危害行为直接指向生态环境本身的一种损害,它不同于以生态环境为媒介而最终表现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的传统的环境侵权损害。可以以恢复费用法为评估基础,将生态损害具体类型化为防范性措施费用、清除措施费用、修复性措施费用、附带损失和象征性损害。应建立以民事诉讼法为基础、以环境公民诉讼为借鉴的生态损害填补诉讼制度,赋予中央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生态损害填补诉讼原告资格。

  • 标签: 水污染事故 行政罚款 损害填补 生态损害 责任制 松花江
  • 简介:面对生态环境损害频繁发生,美国、欧盟和日本较早地开始尝试用法律的手段来救济生态环境损害。以美国的《超级基金法》、欧盟的《环境损害责任指令》和日本的《公害防治法》为代表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立法在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美国、欧盟、日本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立法进行考察,为我国将来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法律制度提供启发,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道路提供借鉴。

  • 标签: 超级基金法 环境损害责任指令 公害防治法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 简介:生态文明语境下,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制度至关重要。为此,就需要厘清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的性质、承担方式和救济途径。为此,我们选择了一组论文就此展开专题讨论。《论(侵权责任法)第68条之部分连带责任性质》一文从((侵权责任法》第68条性质之争议谈起,分析了“部分连带责任”说的合理性以及环境侵权司法解释与《侵权责任法》之契合之处。《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之偏见与新识》一文则认为,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与环境法律责任存在显著区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其法律性质和承担方式。《美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制及其借鉴》一文则以比较法视角分析了美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律实践及其借鉴意义,进而从法律救济的角度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制的对策建议。

  • 标签: 环境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 责任性质 第68条 生态文明 救济途径
  • 简介: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2018年学术年会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讨会在天津工业大学举行。会议主题为“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会议由开幕式、主旨报告、专题研讨等部分组成。专题研讨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类命运共同体、依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最严生态法治要求、创新制度强化执法”等三个分主题展开。与会人员共同学习研讨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六大原则”“五大体系”等内容,并对美丽天津建设建言献策。

  • 标签: 生态文明思想 美丽天津 人类命运共同体 生态法治
  • 简介:为隆重纪念第47个世界环境日,2018年6月3日,由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主办,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2018年学术年会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讨会成功举行。会议主题是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推进美丽天津建设。

  • 标签: 世界环境日 资源保护法 生态文明 思想理论 学术年会 天津市
  • 简介:随着生态文明的演进,生态利益博弈已成为国家之间竞争与博弈的新领地。借助新型法律制度,如遗传资源知识产权的控制,争夺国家话语权已成重要目标,且已经成为提升与促进国家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涵组成部分。《遗传资源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从这一视角进行了系统研究。一方面,借助对“遗传资源、生物剽窃”等基础性概念内涵的界定,为遗传资源获取知识产权惠益分配等核心问题的系统探讨奠定前提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探讨传统知识产权保护、遗传资源知识产权惠益分享、遗传资源多样性保护等问题的研究,系统论证了遗传资源领域国家话语权与国家利益。从而在为我国遗传资源知识产权战略配置与对策设计提出建议的同时,也从“遗传资源一知识产权一环境利益调整一国际利益博弈”的思路逻辑层面,为新领域的国家话语权博弈、国家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问题研究提供新视角。

  • 标签: 遗传资源知识产权 国家话语权 生态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