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省高院举行2014年度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结项验收报告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等院内外八位专家组成评审团对调研课题成果进行结项验收,各课题组汇报人向与会专家评委详细报告了课题研究计划执行情况。评委们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提出了公正客观的评审意见,点评了课题研究的不足之处。张家慧副院长指出了课题的值得肯定之处,并要求各课题组:一是课题研究尽量能够做到三个一:成就一批人才,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改革。二是参会的课题组成员要向课题主持人汇报验收会的情况,特别是专家组的意见、建议,再进行修改,提交审定过关了才能结项。三是还要进一步加强成果的转化,要将成果落到实处,解决实际问题。张家慧副院长对2015年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简介: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并非一经实施即构成犯罪,而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实务中,一般只要能证明被告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就认定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导致该罪的犯罪圈被不当扩大,违背了刑罚谦抑原则。《刑法》第313条中"情节严重"是指"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而"无法执行"是指永久性执行障碍,包括部分无法执行。判断判决是否达到"无法执行"程度,应当坚持穷尽原则。
简介:近年以来,离婚时夫妻一方婚前借款购置的不动产之归属争议越来越多,法学研究中对此类问题的认识分歧较大,各地人民法院对此类争议的裁判结果也不一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11条的规定,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清偿借款等因素,要求“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具有相当大的合理性。但该规定可能存在重财产利益“清算”而轻人身关系特殊性的嫌疑,它可能因为对女性的弱势地位重视不足而不利于妇女。夫妻既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利益主体,又是彼此紧密结合的共同生活伴侣。区分婚姻当事人双方的财产利益,不应当脱离婚姻的特殊性。处理这类不动产归属争议的司法裁判规则,宜根据不动产用途、财产来源、当事人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予以公平合理对待。
简介:亲爱的2013级新同学,还有老同学,老师们: 晚上好!每年这个时候都是令人兴奋的时刻。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法学院开学典礼,正式欢迎462位各地精英学子成为法学院大家庭的新成员。今年新生来自全国所有的省区市,还有70位来自美国、加拿大、意大利、保加利亚、卢旺达、缅甸等11个国家的学子,真可谓五湖四海。欢迎你们!感谢冯象教授和王赢校友刚才给大家提出的忠告,感谢各位老师出席今晚的迎新活动。 明天就要开课了,今晚我想给大家讲讲你们未来几年在清华大学应该学什么的问题。中国人以前都习惯把读大学叫做“做学问”,凡是进了大学的,都是“学问人”。所谓“做学问”就是读书学习、完成学业的意思。你们进了清华校门,当然要做学问,而且要做第一流的学问,成就第一流的学业,将来开创第一流的事业。但是,这有一个前提,就是你必须首先成为第一流的人。古今中外,成就大学问、开创大事业的成功者,无不首先拥有第一流的人品,做第一流的人,是为人诚恳、诚实正直、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悲天悯人、一身正气的君子。他们侠肝义胆,疾恶如仇,舍身取义;他们深明大义,通情达理,大公无私;他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他们敬老爱幼,关爱他人,关心社会;他们行为端庄,言谈文明,为人师表;他们尊重别人,尊重自己,不随波逐流,不随随便便;他们吃苦耐劳,顶天立地,中流砥柱,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他们以德报怨,慈悲为怀,忍辱负重,没有恶行恶言,绝不向社会释放负能量。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则的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决定》和国务院的《通知》及《批复》,制定本规则。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2006年以来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