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合同法》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确立,在我国尚属首次。由于《合同法》规定得过于笼统,导致司法实践尤其是民事执行实践中出现很多不同意见和相差甚远的处理结果,损害了司法的统一性和权成性。虽然,2002年最高院在给上海高院的《批复》中对一些争议的问题给予了统一解释,但仍存在不足和尚待完善之处。基于此,本文首先从实践中遇到的涉及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执行案件类型入手,以各类案件的处理为切入点,着重论述建设工程承包人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直接申请主张优先受偿权,并在得出肯定结论的基础上,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完善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一些立法建议。
简介:移民安置,一直是大型水利建设工程中政策性强,迁涉面广,耗时多的重要环节,处理稍有不当,就会造成一系列纠纷和矛盾,甚至酿成社会问题,严重影响工程如期进行。因此认真做好移民安置工作,是保证水利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问题。近几年来,司法实践证明办理移民安置协议公证,为移民安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好办法,尤其是长江三峡工程这一项举世瞩目的宏伟工程,其涉及移民地域和范围之广,人数之多,周期之长,情况之复杂都可称得上世界水利史上之冠。因而,三峡工程移民安置的经验,对指导大型水利项目解决移民安置问题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三峡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本文仅根据我们宜昌县公
简介:如何在推进检察工作中践行“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在确定2012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时提出着力实施“四项工程”,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一、着力实施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执法工程。践行“忠诚”核心价值观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石,检察干警要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要将这些抽象概念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得以体现,就是要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简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生效,对执法中的相关问题的研究也变得越来越紧迫,本文论述的就是在经营者集中审查中相关机构如何以公共利益为视角来处理经营者集中之申请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和企业合并控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有关制度和我国学者对《德国反限制竞争法》中相对应制度的传统用语。本文首先探讨了在德国企业合并控制制度中是如何对公共利益加以考量的。同时对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中关于公共利益问题的相关规定作了介绍。在德国法上,一个企业合并如果产生或加强了一个市场支配地位则会被联邦卡特尔局加以禁止,但是如果一个本该禁止的企业合并符合一定的公共利益,比如:改善竞争条件、生产合理化、破产重组合并、改善国际竞争力、能源供应安全、保留工作岗位、环境及气候保护和私有化及取消政府补贴等,那么就可以在联邦卡特尔局的权衡下不被禁止,或者在被联邦卡特尔局禁止后从联邦经济部长那里得到部长特批。而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经营者集中审查时,对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一般应该作出禁止的决定,但如果该经营者集中符合一定公共利益则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不予禁止。论文重点分析了德国企业合并控制制度在平衡竞争政策目标和其他各种公共利益方面以及在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专业化设置方面对我国的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论文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未来执法过程中应该借鉴德国相关机构的经验,公共利益在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中应该被加以考量,但这种考量应该加以适当地限制,以保障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