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理论与实务界在对民事司法改革的诉讼效率进行研究时,大多以法院为研究对象,以法院的审判效率为视角来衡量诉讼效率的高低。诉讼效率几乎等同于审判效率,提高诉讼效率似乎就是提高审判效率。于是,在“迟来的正义非正义”的名言感染下.追求审判效率的提高几乎成了一些法院在民事司法改革中提高诉讼效率的主要工作。应当说,通过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诉讼效率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案件审理周期有所缩短,结案率有所提高。但“司法公正的满意度事实上有所降低,这也是不争的事实。”笔者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在民事司法改革中忽略当事人效率的提高有关,片面追求审判效率的提高会侵犯当事人的程序保障权,从而影响公正的实现。在我国的民事司法改革中,不仅要注重法院的审判效率,更应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研究、评价诉讼效率的提高。
简介: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从国家、集体、经营者和农民角度分别回应了土地制度变革的需求。相比较于其他农地流转方式,通过信托方式流转农地可以更好实现更新农地经营模式,确保农民土地利益以及实现农地保护制度等目标。当前,我们有必要梳理“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土地信托的法律结构,从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土地信托的配套制度,并树立信托法思维等角度完善土地信托制度。具体而言,政府可以通过在村集体组织内设置专门的咨询机构,为有意向参与土地信托流转的农户提供咨询服务,让农户发现土地信托制度的优点,进而运用该项制度。需要明确土地上各项权利的内容,厘清权利的边界。建立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公示土地信托的信托财产和信托关系。为投资于农地流转信托所获得的收益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发挥信托的融资功能。
简介:在英国司法传统中,大部分案件的终审权均由上议院来行使。但在1999年《上议院法》和2005年《宪政改革法》施行之后,长期由上议院所把持的最高司法权逐渐被剥离出来,从此,上议院回归为议会"第二院"之本真角色,司法权则从功能性独立逐渐走向结构性独立,并最终于2009年10月顺产了英国历史上第一个最高法院。就其设置方式与功能而言,英国最高法院尽管不排除有移植他国经验的成分,但总体而言仍然是"纯粹英国式"的。它的诞生乃世纪之交的英国司法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但它并不意味着英国司法改革的终结,而仅仅意味着英国司法改革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