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是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后我市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会议开得很好,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广大青年和各级团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吴同志代表团中央对北京共青团工作作了重要指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全面落实。大会审议通过了十二届团市委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科学分析了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时代背景下北京共青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建设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相适应的共青团的奋斗目标,也部署了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目标很明确、任务很具体,希望各级团组织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十三届一次全委会刚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市委领导集体,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对大会的胜利召开,以及新当选的团市委领导班子、常委、委员表示热烈的祝贺!
简介:在审判实践中,外地犯罪未成年人在司法保护方面比较本地犯罪未成年人存在一定差距,包括羁押救济不平等、庭审法定代理人缺位、辩护救济力度不够、实体处罚“同城不同判”、判后帮教不到位等诸多问题。鉴于这种情况,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起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旨在解决外地未成年被告人实体救济与程序救济问题的“公益代理人”制度与“同城待遇”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出发,我们认为国家有必要构建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外地未成年被告人司法保障体系,在宏观制度与操作细节方面予以精心设计,使之配套协调。首先,应当构建羁押救济保障机制,以使得外地未成年被告人在相同情形下有获得取保候审、防止超期羁押的权利。其次,有必要推广公益代理人制度,并发挥公益代理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促进作用。第三,应当扩大指定辩护人适用范围。对开庭时已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为其指定辩护人,并将指定辩护前延至侦查阶段。最后,要创造帮教条件平等适用缓刑,确保同罪同罚。同时,加大外地少年犯跟踪帮教力度,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设立以法院为中枢机关,集民政部门、社区街道、司法机关及社会志愿人员于一体的帮教协作联合机制,对外地未成年犯提供物质、心理以及判后安置等全方位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