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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主监督是我国各民主党派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这种监督本质上是一种民主权利、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的体现,不是消极的“分权”,也不是权力对权力的制衡。它既是一种纠错机制,也是一种馈机制。我们要从强化功能、扩大参与、更新方式、加强反馈、保障权力等方面强化民主监督,加快制度化建设步伐。

  • 标签: 参政党 人民政协 性质
  • 简介:《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三五'时期要确保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初步建成国际区域性中心城市,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谱写伟大中国梦成都篇章奠定决定性基础。三个'建成'描绘了成都未来五年乃至更长历史时期的宏伟蓝图。尤其是初步建成国际区域性中心城市战略目标的提出,更是成都城市性质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将开启成都城市

  • 标签: 中心城市 区域性中心 国际区域性
  • 简介: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是多党合作中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但目前在这些问题上还存在种种误解和歪曲,“雷同论”、“非党论”、“西化论”和“摆设论”就是典型表现。正确地理解民主党派的性质,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团结一致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对这些错误观点认真剖析,澄清误解,纠正错误,走出误区。

  • 标签: 民主党派 性质 地位 作用
  • 简介:为了克服时间和空间上无规则的天然降雨与农田有规则用水需求之间的矛盾,水利设施两端的供给者和需求者,在建国以来的实践中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和交易规则,确立起不同的用水模式,从而决定着各阶段农田水利不同的产权性质。从人民公社时期的纯共享品,到土地下户之后的社会化财产,再到取消农业税前后的公域品和私人品,农田水利的产权性质变迁折射出连贯的改制逻辑:农田用水的供给方从政府机构变为社会化的市场主体,需求方从村社集体变为自由付费的分散农户。然而,在水系内的跨区域合作无法达成的情况下,当前的乡村水利正在陷入危机。

  • 标签: 农田水利 产权性质 用水模式 变迁
  • 简介:确定我国《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性质,是解决自力实现债权行为刑法评价的逻辑前提。以欠缺“非法占有目的”或者“没有侵害本权”为由而肯定该款属于注意规定的观点,在论证上并不充分。认为该款属于法律拟制的观点,既不符合我国《刑法》关于财产犯罪保护法益的相关规定,同时混淆了权利侵害和财产损失的不同。基于刑事政策的诉求,该款规定应当属于注意规定,其主要教义学根据是欠缺法律上的财产损失。该款规定可以类推适用于以其他方式索取债权的行为;索取非法债权的行为原则上构成财产犯罪;对于索取超额债权的行为,原则上构成财产犯罪,在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时,不应当将之评价为财产犯罪。

  • 标签: 非法索债 注意规定 法律拟制 自力救济 保护法益 财产损失
  • 简介:被害人承诺的行为一直是刑法正当化事由理论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文章以周海宏等故意杀人案为例,探讨了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的正当性依据,分析了被害人承诺的行为成为排除犯罪性行为的构成要件,它们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时间要件,特别是在客体要件中重点分析了生命权不属于承诺人享有处分权的权利,因此杀人行为虽然经过被害人的承诺,但仍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在量刑上可以从轻处罚。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进一步加深对被害人承诺问题的研究。

  • 标签: 被害人承诺的杀人行为 周海宏 故意杀人
  • 简介:物权请求权发轫于罗马法的诉权,凭借对物之诉和对人之诉存在于罗马法中。在部门法运动和中世纪法学理论的推动下,物权请求权分立于罗马诉权。尽管物权请求权承继罗马诉权的程序功能,且得诉权之行使方可实现,但是物权请求权非因之而附着于诉权,而是独立于诉权,发展为横跨实体权利与诉讼程序之间的桥梁,为物权的顺利实现提供服务和保障。但物权请求权不附属于物权,也非物权的效力所致,它是异于物权的,在物权存续期间,于一物的同一类型的物权请求权因同质的侵害行为会反复出现,但基于物权请求权的相对性和相对人的变化,此时的物权请求权与彼时的物权请求权并非同质,物权请求权是一种相对独立于物权的请求权。正是基于物权请求权的此等属性,物权请求权才可能成为诉讼时效的客体。

  • 标签: 物权请求权 罗马法诉权 诉讼时效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施行,对我国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建设和社区矫正实际工作的开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本文从刑法修正案(八)对社区矫正的影响角度,对社区矫正的性质定位、对象确定、内容拓展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认为应赋予社区矫正的量刑属性,社区矫正的对象范围包括管制犯、缓刑犯、假释犯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不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刑法修正案(八)为社区矫正的决定和执行拓展了风险评估和禁止令的内容。

  • 标签: 刑法修正案(八) 社区矫正 量刑 风险评估 禁止令
  • 简介:一、认识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和职能1.新时期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和职能。企业是从事产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是实行经济核算的经济组织。经济组织是企业的根本属性,开展经济活动是企业的基本职能。社会主义企业除了具有企业一般的特征以外,还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特征。所以,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不是一般的经济组织,而是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层单位。它以经济活动为自己的基本职能,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同时还担负建

  • 标签: 社会主义企业 思想政治工作 经济活动 物质资料 基层单位 产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