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古海法和中世纪海法是调整航海贸易中发生的民事、行政、刑事关系的习惯法。自体性是海法最为本质的特征,其根基在于海法渊源上的习惯起源性和内容上的规范关联性,决定因素是海洋环境的特殊性和海上活动的共通性。近代大陆法系国家将海法肢解纳入陆上各法律门类,导致理论和实践的缺位与误解。英美法系国家则通过以判例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构建,辅以衡平法,有效地维系了海法的自体性特征,促进了国际海事法律的发展。当代海法自成独立体系具备自发秩序的理论基础,符合其超越陆法与国内法约束的系统特性,是中国在"海洋世纪"推进功能立法的战略需求。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海法迫切需要创新。创新路径首先是立法创新,通过立法技术和立法组织方式创新促进海法独立体系的构建,以体系化的海法规范全面彰显海洋权益;其次是司法创新,扩大海事法院管辖范围,逐步实行"三审合一",设立高级海事法院;最后是创建独立的海法学学科,培养面向海洋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简介:摘要分析当前的教育现状,以“孝”为论点,通过具体事例来彰显古今教育的最大区别,并提出可行性建议。通过对某个村120户居民的明察暗访,被大家供认为“孝子”的仅占整个村的25%,这个数据足以说明当今教育的失败所在。诚然,这恰恰凸显了古今教育的最大区别。“百善孝为先”这是在国学经典中所奉行的,可如今,“孝”在哪儿呢?
简介: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日: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简介:2017年11月16~17日,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报刊社、德国斯普林斯(Springer)出版社、江苏省教育厅、南通市人民政府等7家单位联合主办的中国情境教育儿童学习范式国际研讨会暨李吉林儿童情境学习专著(英文版)首发式在南通举行,李吉林情境教育学说以情境学习论的最新成果,再次走向世界,发出“回应世界教育改革的中国声音”。李吉林老师作了《中国情境教育儿童学习范式的构建》的主旨报告,来自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的教育专家与国内知名教育专家一起,对中国情境教育儿童学习范式进行深入研讨,我也应邀参会并作了一个专题发言。
简介:自我在我们所亲熟的日常体验中总是被觉知为一个统一、独立和同一的极点式的自主体。从Descartes开始至今的自我实体论的拥护者,对于一种单一、独立和实在的实体自我的论证与寻找几乎从未停止过。然而,另一方面,神经科学从未在人脑中找到充当这种实体自我角色的脑结构,这导致有些研究者开始质疑自我的实在性,有的甚至认为所谓的实体自我无非是脑创造的一种错觉。自我的建构论者在同时反对这两种极端观点的基础上指出,自我是一个“我正在持续进行”(l-ing)的过程,正是这个过程生成了一个“我”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我”和过程本身是等同的。自我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被建构起来的。
简介:本文基于近年来国外发展起来的旅游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对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过程中核心层、支持层和外围层等三个层面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国内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中三个层面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利益诉求、利益冲突的表现与发生原因进行了系统性深入分析。最后以化解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过程利益不均衡矛盾为导向,以达到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共赢为目标,从构建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与实现途径的协调机制,构建利益主体充分参与机制,规范政府职权范围,构建文化资本获得利益回报的补偿机制和培育良好的旅游开发环境等五个方面给出我国民族村寨旅游开发利益冲突化解机制的构建策略。
简介:传统观点认为中国近代史从1840年开始。文章认为中国近代史的发端大致与欧洲相仿,应在16世纪末至17世纪40年代,但被大大延阻了。"中西文明"之间实质性的直接接触、冲撞、互动和融合正是缘起于400多年前的16世纪末。如果说明清之际中西文化之间的互动主要表现为"冲突",那么,1840年之后则主要表现为"融合"。这种融合,不是无原则的混合,而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创造性综合、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即"马中西"三派文化辩证地"综合于一"。"一"是什么?"一"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中外文化经历数百年的互动、冲撞与融合,最终促成中华古老文化的新生,推动了中华民族伟大文明的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