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征信体系的建设日益受到重视。在加快推动征信业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护消费者在征信中的合法权利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因而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我国的征信立法比较落后,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征信法律,相比之下,美国和欧盟的征信立法却相对完善,在保护消费者权利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首先,文章阐述了征信中个人信用权的概念、特征、内容以及信用权保护的例外;然后,在此基础上,对美国和欧盟征信中对个人信用权的保护制度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归纳出美国和欧盟制度中的共性和差别;最后,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对完善我国征信中的个人信用权保护制度提出了三点具体建议,即加强征信法律的制定、明确征信监管机关并赋予其职权、完善消费者的权利救济制度。
简介:[案情]被告人曹旭光在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稽查大队四中队税务稽查员期间,于1997年11月在查处上海和力建材有限公司偷逃国税过程中,以不予查处此事为条件,向该公司索要金额为人民币163400元的支票一张,并由曹解入法定代表人为张益强,但实际由被告人控制的上海顺天物资公司的帐户。此外,被告人曹旭光以支付回扣的方式,用支票支付和力公司的经办人金德华回扣16000元。嗣后,被告人曹旭光按事先与和力公司的约定,隐藏了该公司偷逃国税的举报材料,对该公司偷逃国税的行为不予查处,致使不征应征税款人民币37996497元。本案争论的焦点是被告人曹旭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贿赂并不征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