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将大数据思维引入综合训练体系,特别是将数据的无限性、传递性、可扩充性、共享性、开放性、互动性、创新性引入综合实训,必将为综合训练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大数据推动了犯罪现场勘查的数据化发展。大数据推动了侦查措施的合理化、最优化选择。在情报分析、研判训练中,应建立大数据思维,促进公安情报分析、研判的数据化发展,有意识地从大数据中提取有效数据,并结合案发前后的时间、空间、手段、特点等进行细致的分析加工,深挖信息数据间的隐含关系。在实践教学中,大数据思维在综合训练体系内的应用仍存在现实困境,如在综合训练体系内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课程模式优化、专业数据采集及应用等问题。
简介:贵州政法机关信息整合共享项目专班围绕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从平台运行数据的特征出发,探索应用AI(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平台数据的深度应用。使用公检法各部门在办案流转过程中,留存于平台的节点过程数据、MXL数据和卷宗目录标识等信息,采用全流程、多维度、边缘和中心二级建模的架构进行智能分析。充分应用"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形成的逻辑链和数据链,进行人工智能的建模。在节约人力资源成本、用数据计算办案的质量、用数据和规则进一步规范"罪刑法定"、及时发现冤假错案的线索等方面,可望取得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