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研究对比两种不同的牙齿脱敏剂对牙本质敏感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选择本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收治的牙本质敏感症患者60例(82颗)作为研究对象,将研究对象按照随机分配的方式分为研究组30例(41颗)与对照组30例(41颗),研究组使用湖北双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生物活性玻璃口腔脱敏膏(鄂械注准20222174139)”治疗,对照组使用东莞市鸿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牙齿脱敏剂(粤械注准20172171409)”治疗,比较两组患者的牙齿过敏症状治疗效果、辅助治疗菌斑性牙龈炎症效果、缓解牙龈出血症状效果。结果:研究组患者三个月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2.68%,对照组患者三个月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0.00%,六个月以后,两组患者的治疗有效率均达到了100%,两组患者的差异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中发生菌斑性牙龈炎症的牙齿为2颗,对照组患者中发生菌斑性牙龈炎症的牙齿为1颗,研究组患者出现牙龈肿痛的患者有2例,对照组患者中出现牙龈肿痛的患者有3例;两组患者的并发症的发生差异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牙齿脱敏剂治疗是一种治疗牙本质敏感效果显著的治疗方式,本次研究中提出的湖北双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生物活性玻璃口腔脱敏膏(鄂械注准20222174139)以及东莞市鸿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牙齿脱敏剂(粤械注准20172171409)”均对牙本质敏感的治疗有效果,且效果相差不大。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部分口腔治疗性操作后牙本质敏感的预防。方法按数字法随机选取本院收治的196例牙本质敏感患者,分为甲(使用Gluma脱敏剂)、乙(使用极固宁脱敏剂)、丙(使用75%的氟化钠甘油)、丁(使用生理盐水)四组,各49例,对比四组患者治疗15分钟、三个月和六个月之后的临床疗效。结果治疗15分钟、三个月和六个月之后,甲、乙、丙三组的临床疗效均要优于丁组,甲、乙两组又要优于丙组(P<0.05);比较甲、乙两组之间的临床疗效,无差异(P>0.05)。结论对牙本质敏感患者使用极固宁和Gluma脱敏剂以及75%的氟化钠甘油,均具疗效,其中,极固宁和Gluma脱敏剂疗效相近,远好于生理盐水和75%的氟化钠甘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