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生活危险及其保障需求1.生活危险所谓经济是指为满足人类欲望的有计划活动。由于活动者自身的意外事件,或者由于自然现象、社会环境的变化等外部原因,这种有计划的活动会受到妨碍以至达不到经济目的。例如:由于天亡或失业而丧失预期的收入;由于火灾而烧毁了生活或营业必需的住房、动产、营业用具,从而妨碍了有计划的活动等等。这些引起收入丧失,意外支出或财产损耗的事故,一般就称为“危险”。这种危险虽不是经常发生,但何时发生,发生在谁身上却是难以预料的。这种难以预料的状态叫做“危险环境”。个人和团体在经济生活中经常处于各种危险环境中,这是无法否认的,于是就有了“生活危险”一词。
简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医疗保险日渐受到人们的青睐。通过小小医保卡去看病、购药,一卡在手,畅通无阻。特别是遍布在社区、乡镇、居民小区的定点零售药店,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但也有部分定点零售药店置医疗保险大局于不顾,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突出表现为划卡销售保健品、生活日用品,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划卡结算服务,不能履行人、证、卡核对义务,致使非参保人员占用医保基金。这些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侵犯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医疗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带来消极影响。究其原因,既有定点零售药店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外因,也有医疗保险制度自身缺陷的内在因素。询诊把脉,治病治本,要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行为,必须从医疗保险制度自身深层次上找出问题的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