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概述1.民用机场的基本概念及分类机场一般可分为军用机场和民用机场。《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3号)对民用机场进行了相关的界定和分类,将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运输机场又可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或按航空公司运作方式或机场业务量分为枢纽、干线、支线机场。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本文后面所涉及的机场,如无特殊说明,一般指民用运输机场。
简介:近20年来,我国秘书学研究者就本学科研竞对象问题发表过诸多不同见解,其中符合学科研完对象单一性原则并持续、系统进行阐述的有三种,即“秘书工作说”、“秘书活动说”、“管理辅助活动说”。有研究者对诸说长期争论不体感到厌倦,有研宛者认为“这些说法各有千秋。但究其实质,核心还是秘书工作及其规律。离开了秘书工作,抽象的秘书活动也好,现象也罢,是指什么呢?”^[1]这样的情绪和意见有其合理并值得重视之处.诸说的实际研究指向(尤其是对象的基本部位)的确也没有太大的差异。但不应忽略的是:上述“三说”的差异并不仅仅是“字面上的”,它们实际上体现着秘书学研究已经或正在形成的三种不同“范式”,^[2]深入细致地研究这三种不同范式的发展脉络及其差异,进而在比较中选择出足以推进秘书学跨越“由前科学向常规科学转化的界点”^[3]的主导范式,是我国当代秘书学研究“第三次爬坡”应努力攻克的一大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