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以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马克昌教授为顾问、刑法教研室主任赵廷光副教授为总导研主持研制,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湖北省司法学校、广州军区武汉军事法院、中科院武汉文献中心、武汉水运工业学校的刑法和计算机两个领域的28名科研人员参加研制,由武汉信达应用技术研究所提供经费委托开发的《中国刑法专家系统》,于199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武汉市科委主持下,在汉通过鉴定。鉴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高铭暄,副主任委员黎志成、杨春洗、单长宗以及委员江任天、汪文翥、李龙、李祥、林扶、图们、曹子丹11名著名刑法和计算机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听取了该系统总设计师赵廷
简介:与计算机操作系统相比,手机操作系统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更复杂。涉及知识产权权利人众多,因此需要成立专门的手机操作系统组织制定出合理科学的知识产权政策来协调各方权利人的利益。然而,作为一种知识产权联营行为,其不可避免地可能会涉及反垄断法和限制竞争等法律问题。同时,知识产权政策作为一种格式合同,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合同法的一些问题,因此对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整理,是很有必要的。世界上主要的操作系统包括塞班操作系统(SymbianOS)、Linux操作系统(LinuxOS)、Android操作系统(AndroidOS)、WindowsMobileOS、iPHONEOS、PalmOS、RIMOS等。相应地,主要手机操作系统组织包括塞班基金会(SymbianFoundation)、Limo基金会(LimoFoundation)和开放手机联盟(OpenHandsetAlliance,OHA),以及单一企业形式的微软公司、苹果公司和黑莓公司等。鉴于单一公司的形式不符合我国手机操作系统市场的发展现状,因此本文的研究将针对前三者进行。对于上述手机操作系统组织而言,无论是采取基金会的形式,还是采取联盟的形式,都是由移动产业链中许多企业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如何在多方利益间寻求平衡,从而实现多赢,从而使手机操作系统得到更好的推广,是这些组织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这也是其知识产权政策的重点所在。本报告从我国实际出发,通过对世界上主要手机操作系统组织知识产权政策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手机操作系统组织组建面临的国内市场环境,对其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提出可行性建议。
简介:系统性金融危机是一种复合型的现代金融危机,有碍经济稳定增长目标的实现,这种金融市场失灵现象需要政府依法介入才能得到矫正。作为基础货币供应者的中央银行和作为财政资金管理者的政府理应合作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危机,其各自的法定职责和实施机制构成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的核心内容。经济法应对系统性金融危机有层次之分:金融监管机关对金融混业经营应当善尽宏观审慎监管的法定职责,以抵御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避免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系统性金融危机发生时,政府应当承担救助问题金融机构或问题资产的法定职责,以化解系统性金融危机,维护金融稳定。与此同时,政府应当牵头设立常规性的金融稳定基金和应急性的金融危机救援基金,阻断金融危机向财政危机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