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省律师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下,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在发展中求提高的方针,在律师机构、人员数量和各项工作的业务量等方面都有很大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为国家、社会和公民提供了大量优质的法律服务,保证了法律准确实施,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是充分肯定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要大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律师工作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社会责任很大。这就要求必须首先加强律师队伍的政治建设,要组织律师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六
简介:在公司法上,我们对股权的理解往往习惯于将其解释为实体性权利,但股东权利日益呈现出复杂的结构、越来越多地包含着两个层级——实体性权利(狭义股东权)与救济性权利(股东诉权)。实体性权利多直接在公司法中予以安排,而救济性权利则可能在公司法中以相对独立的权利形态出现(例如,股东代表诉讼权),也可能在公司法及其他程序法(民诉法)中隐含地存在。前者我们称为股东的明示诉权,后者称为隐含诉权。民诉法中的隐含诉权兼具公法与私法权利的性质。公司法理论界在讨论股东权利滥用问题时,倾向于将被滥用的股东权利局限于实体性权利,例如,有关法人人格否认案件的讨论,多与股东滥用实体性权利相关。雪莱特公司案表明,股东所拥有的程序性救济权也存在滥用之可能,该案在如何界定股东滥用诉权方面较具典型性和示范性,在认定股东是否构成滥用股东权利的纠纷中,既要看权利人有无滥用权利的行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更要重点考察其行使权利的背景、客观方式和结果,通过外化的行为推定其目的从而准确界定权利滥用的维度。
简介:<正>近年来,地处鲁西北平原的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通过不断创新和探索,形成了集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基础建设"四位一体"的规范化管理新模式,不仅有效推动了整体工作的开展,而且也使该院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基层法院成为集体一等功的获得者,并获得了"全国优秀法院"的荣誉称号,该院是如何实现华丽转身的?日前本刊记者专访了临邑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文铎。记者: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院长,您如何理解规范化管理这个概念的?您是基于哪些考虑加强基层法院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过规范化管理,临邑法院达到了怎样的预期目标?李文铎:基层法院的规范化管理,
简介:李双元先生的法学思想最为著名的就是国际私法思想理论,并突出表现在“法律趋同化”理论、“国际社会本位”理念和“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理论等方面。正因这些思想理论光环璀璨夺目,可能会使后学产生一种误读:老先生的思想理论限于国际私法领域。为了让更多学人深入了解老先生的其他思想理念,依凭本人对老先生“言传身教、述而不作”的思想理念的记忆,力图整理补遗老先生的思想理念体系,包括治学之道、教育思想、学术思想与法哲学思想等,充实学人的有关认知。故此,不断挖掘老先生的思想理念,尤其是先生现有著述中较少论及而实际教育研究中却有深远影响的思想理念,并充实完善老先生的思想理论体系,对于改进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研究方法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简介:交通碰瓷行为可分为无中生有型和颠倒黑白型两种类型,前者的不法集中体现于索财行为,而后者的违法性同时表现在索财行为和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上。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取决于其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是否足以与四种危险方法相当。此外,该行为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索财行为的定性需要综合考察行为人取得财产的方式、欺骗的内容与程度、索取数额是否合理以及有无胁迫行为等因素。在被害人交付财产的场合,若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能为其索财行为提供法律上的正当依据,索财行为构成诈骗罪;否则,应将其认定为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