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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因家庭矛盾,为发泄心中不满,27岁后妈蔡某在2010年至2011年间,先后以掐捏、踢踹、擀面杖殴打、开水烫等方式对待继女小宁(化名),致其多次受伤治疗,经鉴定重伤偏轻。2013年6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蔡某犯虐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小宁经济损失7.6万余元。

  • 标签: 家庭矛盾 儿童虐待 伤害 北京市朝阳区 2010年 一审判决
  • 简介:面对一场历史罕见金融危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没有坚定信心和敢于战胜困难勇气至关重要。越是困难时候越要加强作风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凝聚全国人民智慧和力量,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迎难而上,共克时艰。

  • 标签: 作风 人民群众 金融危机 领导干部 党员干部
  • 简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法律与宗教》一书在中国学界引起了相当广泛关注。其中一些格言式论断,比如“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早已频繁地出现在法律学者与学生们笔下和口中。在笔者看来,这本由4篇演讲稿汇集而成仅仅8万字著作,之所以在中国获得了较大影响,绝不是偶然。因为,它以极其精练语言,成功地揭示了西方文化(而不仅仅是西方法律)一个本质特征:以宗教一法律为核心文化形态,同时,它也揭示了西方人以宗教一法律为皈依生活方式。在这本书中,伯尔曼先生一咏三叹,以预言家和圣者口吻,探析了西方宗教与西方法律共通性,论证了法律离不开宗教、宗教也离不开法律这样一些相互关联命题。

  • 标签: 《法律与宗教》 西方法律 中国 文化形态 西方文化 生活方式
  • 简介:<正>1.问题形成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关系正发生着一场深刻变化;科技革命兴起,正改变着科学世界图景。面对着这些变革,近年来,我国经济学、哲学、文学、史学等学科进行了广泛研究和深入探讨,得到了可喜发展。而法学研究领域却明显地落于其后。这种落后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落后于我国法制建设发展实践要求,二是落后于当代社会科学发展历史潮流。为什么在促使法学研究发展外部条件(社会条件和科学条件)都已具备时侯,法学

  • 标签: 法学研究方法 法律现象 理论观点 理论体系 科学方法 法学理论
  • 简介:<正>目次:一、序言(一)至今为止有关该问题讨论情况(二)宪法与私法接点(三)问题设定二、围绕"宪法在私人间适用"所展开讨论(一)过去讨论状况——直接适用说与间接适用说(二)近期发展(三)小结三、基本权利保护与私法作用(一)国家基本权利保护义务(二)宪法约束性与私法独立性四、结语——重新认识传统宪法观和基本权利观

  • 标签: 基本权利 宪法运用 私法
  • 简介:法学在本质上是人类理性普遍表达,据此可以逻辑地推定法学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其中。绝对标准是法学家不懈追求理想,而相对标准经过学界认同则演绎为法学通说。法学通说是一种文明、力量、传统和理性,它不断地推动时代进步和法律发展,为法律文明添加智力支持和思想支撑。法学通说概念之下主要包括“要有一种普遍主张”、“包括一个或一些基本概念”和“支持这一主张某种类型论证”三个基本要素,而“内在一致性、简单性、平稳性、形而上学与科学相容性、理论间支持”则是法学通说论证标准。以此为根基,法学通说不仅能够确立而且必须确立。这又使法学通说真正呈现出法学学术及其成长原貌,学术薪火因此世代相传。

  • 标签: 法学通说 法学家 法学理论 法学学派 相对标准
  • 简介:一、引言我于1985年在日本刑法学大会共同研讨中做了关于兴奋剂案件和故意论关系报告〔1〕,此后1991年和1992年,我又组织了两次相同主题专题讨论会。〔2〕我想在之前这些研究基础上,就近来关于故意论学说〔3〕,从成立故意所必要实质内容(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区别)角度出发进行一些整理。至今为止专题讨论会中,在研究了故意实质化倾向存在以及其具体内容同时,可以说

  • 标签: 对象违法性 故意认识 认识对象
  • 简介:笔者经对多起案例检验、实践发现,再生单齿痕迹在木锯锯痕检验中有其重要作用.现报告如下:1单齿痕迹分类单齿痕迹是指一个单齿在断面上形成痕迹.根据形成形式不同又分原生单齿痕迹和再生单齿痕迹.1.1原生单齿痕迹原生单齿痕迹是指进锯时在断面形成单齿痕迹.根据单齿痕迹位置及形状又分终止、通过、隐变单齿痕迹三种.

  • 标签: 单齿 连续再生 木锯 平泉县 锯痕 板前部
  • 简介:有效患者同意以医生充分履行说明义务为前提,在能够通过充分说明进而获得患者有效同意之时不予说明情形中,德国民事判例率先提出了假定同意这一法律概念,20世纪90年代之后,假定同意逐渐被移植到德国刑事判例之中,并且成为德国刑法学上被广泛探讨一个问题。虽然假定同意已经在德国判例中确立了稳固地位,但其无法在现有的德国刑法教义学体系中觅得一个妥当体系性位置,无论是试图将其定位于构成要件层面还是违法性层面,抑或是将其定位于犯罪论体系之外其他可罚性条件努力,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问题。而且,假定同意与现有的德国刑法理论诸多原理存在冲突。因此,在当前德国法律框架下,应当彻底否定假定同意这一法律概念。由于假定同意根本问题在于患者利益与医生利益之间冲突,因此,解决冲突可能途径是创设专门“专断性医疗罪”。

  • 标签: 假定同意 说明义务体系性位置 刑法原理 专断性医疗罪
  • 简介:在中国法律史上,判例制度并非陌生之物。但是,近代以降,它曾被人们忽视了。改革开放以后,法学界开始注意判例制度价值。而实践领域正悄悄地发挥着它作用。我们高兴地看到,判例意识觉醒终于变成了判例机制初步确立。我们有理由期待,判例制度在未来法院改革中将发挥突破性作用。

  • 标签: 判例意识 判例机制 法律文化 中国 法官 法制建设
  • 简介:一年来工作成绩显著,令人欣慰。但我们也决不回避存在问题,要用问题意识和底线思维来思考法院工作,不断发扬成绩,努力解决问题,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

  • 标签: 人民 检验 法院工作 问题意识 成绩 回避
  • 简介:本文主要是探讨人权法移植方法。首先本文给予了人权法一个广义定义,并且突出地分析了人权法与其他部门法移植差别。它一方面既不同于普通非政治性技术法律规则,外域的人权法规范不能任意地被移植到本国法律体系之内;也不完全相同于涉及权力分配宪法以及公法规则,无法容易地移植到别国法律体系之中。随着国际人权标准普及、国家民主化推进以及全球司法对话开展,立法者和司法者在本国人权法律活动过程中会有意识采取比较方法,结合自身法律体系和政治文化来决定是否移植外来的人权法规则以及确定具体移植方式。基于此,笔者基于人权法律移植成功标准应该包括以下两点:(1)移植法律不与当地法律文化和法律体系相冲突,从而导致民众普遍规避法律;(2)移植法律可以被司法者普遍地遵守。并在此判断标准基础之上,分别从人权法立法移植、法理移植和立法者与司法者对话角度具体结合成功与失败案例总结了具体的人权法移植方法。

  • 标签: 人权法 立法移植 法理移植 立法者与司法者对话 法律移植的成功标准
  • 简介:西方法谚:“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到方式得到实现”。生效裁决书只是纸面的法律,能否最终落到实处,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能实现。执行是诉讼最后一个环节,体现司法权威,关系法律尊严。2011年12月,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公证处根据当事人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征得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对一起特殊刑事案件涉案物品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破解了法院执行工作新难题,解除了利害关系人双方后顾之忧,避免了矛盾冲突,化解了执行风险,取得了圆满社会效果

  • 标签: 公证处 “眼睛” 执行法官 当事人合法权益 保全证据公证 人民法院
  • 简介:死刑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也是曾经最能体现刑罚实质刑罚方法,但是在当代许多国家刑法中其已走到了尽头(当然不能排除特定时期还可能卷土重来)。由此,中国刑法中死刑也如歧路亡羊,是继续强调所谓中国具体现实抑或重新放眼世界,还是一个问题。

  • 标签: 死刑 悖论 中国刑法 刑罚方法 人类历史 国家
  • 简介:当下我国正处于民法典编纂时刻,恰逢工商业强劲促成民商组织多元勃兴,民法思维与商法思维交错对话互动时代。2016年6月,我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将民事主体依其性质分为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三元结构,法人类型采营利性与非营利性设计思路。上述民法草案关于民事主体类型与法人分类这一思路建议,引发了学术纷呈理论争辩:法人概念应重构抑或固守?

  • 标签: 非法人组织 分类 概念 全国人大常委会 传承 民法草案
  • 简介:近年来,遵化市坚持以科学发展示范市建设为总缆,紧紧围绕“中等城市、和谐遵化”奋斗目标,强力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多次跻身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全国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百强、河北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十强,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县)市,2007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93.6亿元,财政收入23.03亿元,预计今年可完成生产总值338亿元,财政收入突破30亿元。

  • 标签: 遵化市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经济综合实力 资源型城市转型 冀东
  • 简介:在一定意义上,淫秽体现是一种自然、本源权利和自由,从宪法角度来看,它既是表达自由一种,同时也是作为人权性权利必不可少内涵之一,其实质就是宪法所应保护性表达自由。性表达自由并不仅仅是性权利,而是人权利,将性表达自由作为一种人权予以法律保护不仅对个人和社会都有着积极意义,而且具有无可替代宪法价值。

  • 标签: 淫秽 性表达自由 宪法价值
  • 简介:1995年5月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推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执法活动“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规定(试行)》,2003年4月司法部再次下发了《关于在劳教系统推行所务公开实施意见》。所务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实务,得到了严格执行和许多关注。到目前为止劳教所所务公开历时已4年,执法透明度有所增强,劳教人员接受教育挽救积极性有所提高。然而,实践仍然对所务公开内容和方式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挑战。

  • 标签: 劳教人员 劳动教养管理机关 劳教系统 所务公开 劳教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