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巧。不同的人、不同的单位、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生财、聚财和用财方法。在当前和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湖北应“以优生财,以税聚财,以财兴鄂”。所谓以优生财,就是要通过大力利用和培育优势资源、优势项目、优势品牌、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优势行业、优良管理模式和优秀管理人才,推动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所谓以税聚财,就是通过税收手段规范聚财
简介:1996年,全县国税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列全省县级单位第八位;增长绝对数列全省县级单位第二位;增长幅度居全省县级单位首位。继局纪检组、监察室被省国税局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后,今年2月中旬,局党组首次被汉川县委、县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双文明"单位。在这一串串荣誉的背后,人们自然会想到她的擎旗人——汉川县国税局局长徐香林。进入不惑之年的徐香林,于1996年初,被任命为汉川县国税局局长。一年多来,徐香林坚持送礼不要,请吃不到,特权不搞,被国税系统干部职工誉为"为税清廉的擎旗人"。面对唾手可得的礼金,他怒道:"我不是腐败分子"作为一局之长,徐香林肩上的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临时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对其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由税务机关统一按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