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各市、州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建设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是利用税收手段对房地
简介:新型城镇化是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推进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的发展举足轻重.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社会目标来看,市民身份的确认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因而县域房地产业也日益受到重视.在我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快速城镇化、产业转移与升级以及大交通框架体系建设等推动下,具有典型意义的长三角地区县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迎来独特机遇.为确保县域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需要从合理规划并推进县域主体功能区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强县组团发展、传承传统文化并创造新的地方特色以及联通农村与城镇房地产市场等方面着手.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避暑休闲地产规划(2014-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简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然出台,但是我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耕地的承包经营权等农村土地产权登记依然存在地块面积不准确、信息平台不完善等问题以及可能激发社会矛盾等的政策风险。本文针对我国不动产登记中的耕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如何规避风险和解决遗留问题进行探讨。通过深入调查分析,提出需要从工作人员配备、组织机构整合、撂荒土地清理和信息平台完善等多方面开展工作,推动和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于农村土地流转与抵押的有序开展。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维护中介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资产评估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91号令)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简介:<正>2011年第3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办法》)、《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3号)的规定,现就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改变后的政策衔接及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简介:北京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穆麒茹女士(曾用名穆存于),为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企业家联谊委员会主任。
简介:<正>津政办发[2009]8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简介: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本法的必要性房地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有关部门,邀请中央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和专家座谈,并到安徽、江西、天津、上海、深圳调查征求意
简介:本次会议于6月28日、29日、30日对劳动法(草案修改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修改稿)和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分组进行了审议。委员们认为,三个草案修改稿吸收了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专家的意见,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通过。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7月1日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委员们的意见,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发展——以长三角县域房地产业发展为例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避暑休闲地产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不动产统一登记背景下对农村土地产权的思考——以重庆市耕地承包经营权为例
国家计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明确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收费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有梦想 就有美好未来——记北京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穆麒茹
转发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的说明——1994年5月5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94年6月28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关于劳动法(草案修改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修改稿)和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1994年7月4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