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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以隐喻的方式提出了两种国家政治模式,即机械模式和有机体模式,这种隐喻并非单纯着眼于修辞学上的效果,而是着眼于其哲学上的造型功能,甚至是哲学思考和言说的本质。后世哲学的"概念隐喻"在康德这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以帮助建构他自己全新的哲学思考。类比思维不只是达到语言效果的一种辅助手段,而且是正规的哲学思维方式,它表达的是无法用逻辑规则来限定的哲学思想。型法和象征论在康德那里是把概念和直观联结起来的两种不同的方式,虽然后者被当作前者的补充,为的是在涉及理性概念(理念)时补知性范畴(概念)的型之不足,但它本身也成为建构一个超越于认识论之上的哲学领域(实践哲学和美学及目的论)所必不可少的枢纽,它在理知世界的原则无法使自己显现为直观的情况下,以现象上可了解的方式得到了描述。类比法在《纯粹理性批判》已被采用了;在《实践理性批判》则以类比的"模型"代替了"型"的作用;而在《判断力批判》,有机体和自组织的概念为政治哲学的那些理念提供了实在性的证据和理论的支持。康德在自然机械产物、人工制品(艺术品)和有机体之间所做的区别使政治实体在等级上凌驾于自然物之上,并通过将有机生命的合目的性原理转用于政治体制方面,而论证了民主共和体制对于专制独裁体制的优越性,而这种优越性并不在于那种外在表面的政治形式,而在于内在的精神实质。康德的身体政治学也不同于古代由一部分(头脑或心灵)支配其他部分(肢体)的身体政治学,而是主张每个平等的成员都先于国家,而国家同时也先于每个成员,它既不是回归古代的整体主义,也不是后现代的极端自由主义和个体主义,而是指向现代共和主义的进步方向的。

  • 标签: 图型法 象征论 隐喻 有机体 国家 政治体制
  • 简介:恩斯特·布洛赫的《乌托邦的精神》第一版发表于1918年,修订新版发表于1923年,后来,作者把这两个版本分别收录于自编全集第16卷和第3卷,足见其对这部作品的高度重视和偏爱。《乌托邦的精神》一书被誉为20世纪初哲学表现主义的代表作。从风格上看,这部作品具有气吞山河、狂放不羁的狂想诗特征:语言晦涩、风格怪异,宣泄主观精神,描写直观意向,传达弥赛亚的预言,揭示了永恒神奇的心灵内涵;从主题上看,这部作品反对战争、强权和剥削以及现存社会制度对个性的压抑,热情讴歌人类觉醒和黎明,主张人性复归和道德重建,提出了"心灵、弥赛亚和启示录"的口号。

  • 标签: 自我相遇 音乐哲学 卡尔·马克思 启示录
  • 简介: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即一种“语言批判”,而“语言”之所以需要“批判”,是因为它一再地诱导我们提出一些同样的,但却是错误的“哲学问题”——这样一种观点,从宗教的角度看,即可视语言为“原罪”,“语言批判”的工作即一种摆脱诱惑的过程。“生活形式”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语言游戏”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宗教信仰是在某一生活形式中生长出来的具体样式,宗教语言在特定的生活形式获得意义。宗教信仰是一种生活方式;生命的要求与生活方式之间的错位是心灵苦恼产生的根源,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改变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 标签: 维特根斯坦 宗教 语言批判 生活形式 生命
  • 简介:现象学作为认识论,在对象问题上不同于近代认识论的对象。近代认识论的对象都是不言而喻的自然对象或自然客体。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的对象是构造的意识对象,是意识体验中被给予的东西,是内在现象,或者说是内在意识和纯粹意识。现象学认识论对象的初阶构造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最为基本的意识的构造,另一部分是时间意识的构造。意识自身的构造共分为四个层级,分别是体验、意向性、执态或行为、注意或统觉。时间意识的构造主要包括滞留、原印象和前摄三部分。

  • 标签: 现象学认识论 对象 初阶构造
  • 简介:先验客体概念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由于一方面其意义精微且有层次递进,另一方面又与若干概念意义相近,所以有些许模糊难懂。本文首先对先验客体的概念进行梳理,概括出其作为统一性本身、统一性的规则与客观性之保障这三重含义。在此基础上阐明它与物自体所体现的是先验与超验、认识论与存在论的区别。最后考察其与先验主体的关联,进一步指出先验客体是先验主体统一性的对象化。通过这一系列的考察厘清先验客体概念在康德哲学的作用。

  • 标签: 先验客体 表象 物自体 先验主体
  • 简介:情感问题是康德道德哲学中一个既重要又常常被忽略的问题,本文致力于对康德道德哲学的情感进行一个全面的挖掘、整理和阐释,并为情感在康德道德哲学的角色给出一个合理的定位。基于康德道德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康德道德哲学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道德形而上学的酝酿阶段、奠基阶段、完成阶段和“应用及扩展”阶段。在酝酿阶段,康德的道德哲学尚未成熟,哈奇森和卢梭先后对康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后面三个阶段都属于成熟阶段,在其中的每一个阶段里,康德道德哲学的目标各不相同,与此相应,每个阶段都有一种主要类型的情感被突出出来,服务于该阶段的目标。与此相应,成熟时期的康德道德哲学中有三类情感,即作为动机的道德情感、支持性的道德情感和道德目的论下的非道德情感。作为动机的道德情感主要是敬重感;支持性的道德情感包含良知、爱、同情和友谊;而道德目的论下的非道德情感又包含三类:其一为本身与道德情感相类似的非道德情感,比如审美情感和宗教上的虔敬;其二为本身具有两面性的非道德情感,比如荣誉感;其三是本身在道德上为负面的非道德情感,比如权力欲和激情。

  • 标签: 理性 情感 动机 有限理性者 道德目的论
  • 简介:通过质疑语言和规则之间存在强力联系的假定,该文认为我们从维特根斯坦关于遵守规则的讨论并不能得出标准的解读观点,即认为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该文从区分语言和规则以及私人规则和公共规则之间的不同角度,为私人语言和私自遵守规则行为的存在作了辩护。该文指出,我们并不是通过遵守规则而理解语言,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202节说个体间的公共的规则不可能私自地遵守或许是对的,但是如果存在私人规则的话,那么这些规则当然可以被人们私自地遵守。我们的推理过程和实际的生活存在这样的私人规则。该文得出结论认为,私人规则的遵守不是不可能的,只不过不同于公共规则的遵守而已。维特根斯坦需要在一种特殊的限定的公共意义上来使用"规则"。

  • 标签: 维特根斯坦 遵守规则 私人语言 私自地 公共规则
  • 简介:黑格尔的法哲学(即客观精神)是自由意志实现自身的历程。思维和意志作为精神的不同环节,在自由意志的历程不断地相互转化,并在其中实现精神的同一。自由意志包含三个环节:第一,普遍性的环节即思维,体现为抽象自由;第二,特殊性的环节即意志,体现为特定的自由;第三,单一性,即前两个环节的合题(同一),体现为现实的自由。自由概念在抽象法领域中的历程,是一场抽象的普遍意志自身的扬弃运动,是意志历经从抽象规定向自我相关的规定的发展过程。该过程同样体现三个环节:第一,所有权是对纯粹抽象人格的否定,但所有权只是抽象的"我的东西"的规定,尚未在意志内部获得定在,因此它需要过渡到诸意志间的关系,即契约;第二,契约以双方意志为中介,形成共同意志,但仍不是普遍意志;第三,在不法,欺诈和犯罪展示了特殊意志之间以及普遍意志与特殊意志之间的矛盾运动。刑罚(作为普遍意志的抽象法)通过否定特殊意志对普遍意志的否定,从而实现意志的否定之否定,并形成意志的自我相关,进而实现向道德的过渡。

  • 标签: 黑格尔 意志 思维 自由 抽象法
  • 简介:黑格尔《逻辑学》从本质论向概念论的过渡历来是黑格尔哲学中最困难的问题,其实质是从必然到自由的过渡问题。以往人们(莱布尼茨、康德)都是从充足理由律来看待这一问题,但黑格尔认为这中间还缺少一个目的论的环节,因而必须先阐明从现实性到概念的过渡问题,而这是在《小逻辑》本质论的第三章"现实"展开的。这里的关键在于对"现实性"(Wirklichkeit)这个词的理解,它不同于存在(Sein),也不同于"实在性"(Realitt)或"实存"(Existenz),而是包含有"工作"、"活动"、"创造"即wirken的意思。当我们从它的后果的直接存在去理解它时,它里面的自由创造的含义就被遮蔽了,而显得只是偶然的、与必然性相对立的;只有当我们深入到它的本质,将它的实体关系、因果关系和交互关系都理解为绝对实体的自身反思或"自因",并把这种自因理解为现实的自否定,这才能揭示出自由与客观必然性的统一。这种现实本质的向内反思在基督教新教获得了启示,上帝就在人的心中,必然性不再是外在的命运,而是人自身的自由意志的体现,是超越一切偶然性之上而对自身命运的把握(begreifen),这就是概念(Begriff)。概念"自为地就是必然性的威力和现实的自由",存在和本质都是它自身的环节并处于它的整体性的统一。由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组成的黑格尔的《逻辑学》因此便成为一个包含自身激活机制的有生命的范畴体系,一种高度抽象思辨的生命哲学。

  • 标签: 存在 本质 概念 现实性 自由 必然性
  • 简介:康德关于能思存在之本性的论点基于表象“我”的具体本性。他认为,经验自我属于一个有思想的肉体实有,其内感官被心灵自己的状态激动,因此和外感官一样牵涉被动性。这样的心灵或理性只具有相对自发性,是没有归因能力的它(物)或精神自动机,从而不是完全自主的。不过,如果有一个内在于实践理性的目的,那么它可能会是完全自主的。康德认为这个目的是道德律,我们选择的行动方式只有被其蕴涵(而非出于偏好)才表达真正的自由。

  • 标签: 我思 统觉 目的 道德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