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兴起之后,如何界定协商民主的内涵就成了学术界的研究重点。在毕塞特看来,当初美国立宪者设计的以人民主权原则为基础、以权力分立与相互制约的体制为架构、以定期选举和政党竞争为动力的代议民主体制,就是"协商民主",就是一种深思熟虑的、审慎的、尊重人民主权的民主政治。而曼宁、科恩等学者开始拓展其内涵,将合法性、追求理性自治与公民参与的政治理想赋予协商民主。吉登斯、扬、德雷泽克等学者分别从"对话民主""交往民主"和"话语民主"角度进行了新阐释。协商民主概念经历了一个逐渐丰富和发展的过程。总体上讲,协商民主就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和多数原则的现代民主体制,其中,自由平等的公民,以公共利益为共同的价值诉求,通过理性的公共协商,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
简介: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从过去的形式和途径的单一到现代的多元而丰富,是中共探索民主执政道路的有效途径,对中国发展民主政治起到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协商民主”一词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强调了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要求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的重要理论观点。由此可见,发展协商民主具有时代的重要价值。目前,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也具备了一定的优势条件,进一步拓宽其实现途径,对中国深化民主制度的改革有重要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