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通常在建筑合同立法中的风险表现是复杂多样的,主要表现在购销合同、担保合同和劳动合同等多种不同的建筑合同种类中,并表现在合同签订、执行和解除的种种不同阶段。而建筑合同立法风险形成的因素也较为复杂,不仅有因为外部法规管理体系不完善的影响,也有因为受公司内部合同管理体系紊乱、主体意识淡漠等因素影响产生的综合作用。因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往往要耗费大量时间,而在这一时期中还会有许多风险的因素。这特别反映了在某些规模比较庞大的建筑工程中,如果其质量由于一些突发原因而出现了问题,不但会给施工质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还会延误施工期限,从而使得施工工作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正常进行。正因如此,施工单位为了要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的时效性,就应当从施工前期的合同履行阶段就进行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正是基于此,本章剖析了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并通过分析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给出了防范的措施,为我国建筑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简介:《刑法》第63条第2款之适用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中都有不同的理解。以引起广泛关注的许霆盗窃案及其他相关案例的判决为蓝本对“案件特殊情况”的范围进行考察,它应当包含国家利益和个案特殊情况两个方面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时直接改判和复核程序不应设置应是该条款的当然之义。减轻处罚既可以是刑种的减轻,也可以是多种刑格的减少,但不能减轻为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