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科学技术的发展一直在对国家安全的内涵产生影响,技术能力的发展会增加威胁国家安全的手段和模式,科学技术的滥用也会危及社会安全。生物技术在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发展极为迅猛,其影响面极广,涉及微生物、动植物、生态环境、医学、农业、粮食、生化战争、生物恐怖主义、人的健康、人口安全等方面,其覆盖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是其他任何技术都无法比拟的。生物欠防备是指在现实生物安全威胁面前准备不充分和应对不够有效的状况。中国既处于生物欠防备状态,也处于一定程度的生物欠防卫状态,这表现在中国的药物(含疫苗)、水、粮食、种子均处于不设防开放的状态。造成这种状态的根本原因是认识问题,生物技术本身具有前沿性、复杂性,其管理具有跨军民界限、跨学科界限、跨政府部门界限、跨政府任期界限、跨国界的特点,中国现有管理模式不适应这些特点。今后,应密切关注和防范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过程中特有的安全风险以及生物技术被有意识用于安全威胁的现实可能性和严重危害性。
简介: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均面临着国际恐怖主义和非法移民这两大威胁。由此,一些新兴的安全技术。如在各种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及驾驶执照)中加入诸如面部特征、虹膜和指纹等多项“个人生物特征”信息,将在今后几年内逐步推广应用。
简介:民间金融活动是指民间所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单位或个人为经济经营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现阶段应加强金融行政立法,以规范相关活动,不能让刑法冲锋陷阵来弥补前置法的缺失和不足。民间金融活动中的非法集资从形式上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集资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社会公众的资金(主要指集资诈骗罪),对其认定应强调行为人的诈骗目的;另一类是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一类行为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多,也是目前刑法是否需要和如何进行介入的焦点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界限,其中关键也是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解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开性"、"犯罪对象不特定性"的规定内容。
简介:暴力犯罪是最能引起社会恐慌和公愤的犯罪,其影响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其始终是预防犯罪对策的重点之一。暴力犯罪侵犯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自由权等人身权利,其发生的原因多与人的情感、情绪相关。而情感、情绪都存在发生的生物性基础,生物性基础是物质性的基础,当其发生变化时,人的情感、情绪也随之改变。所以,改变它们是改变犯罪人犯罪心理的生物学途径。预防暴力犯罪所采取的生物学措施,主要是化解、阻遏、消除导致犯罪心理发生的这些物质基础。构成这些物质基础的因素有人体内的基因、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血清素、睾丸激素等神经传递素和其他激素,它们分泌的失衡,便会导致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的发生。此外,生理发育异常也可能引发性犯罪的发生。所以,阻止这些因素失衡可能引起暴力犯罪发生的方法和措施中的生物学方法和措施,主要有基因干预法、药物治疗法、营养干预法、手术治疗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