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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晋江地区是我国著名的重点侨乡,华侨、华裔、港澳同胞326万多人,为充分发挥中小侨资在振兴侨乡经济的积极作用,我们应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几件事:

  • 标签: 晋江地区 基础设施 下九
  • 简介:对法的不同理解直接影响对四全会精神的正确认识。正确理解“法”的含义是我们准确领会四全会精神的最基本的逻辑立足点。我们应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才能确立法的权威,充分发挥法的作用。

  • 标签: 十八届四中全会
  • 简介:香港“占”运动与香港之前的一系列的激进的社会运动相比而言,引起的关注度和影响力都进一步扩大.这与网络和社交媒体的大量运用引爆的网络舆情密切相关,网络舆情不仅对“占”运动推波助澜.也使特区政府的舆情引导陷入被动局面,而且其影响并未随着“占”的结束而消失.面对网络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特区政府在后“占”时代应当通过加快官方网络社交媒体建设、建立新媒体运行制度、加强与大陆政府的沟通和交流等途径,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引导.

  • 标签: 网络舆情 “占中”运动 引导对策
  • 简介:《孙子兵法》距今已有2500多年,但它所揭示的地形运用的规律对边防战斗的实践还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本文主要研究孙子兵法的地形观在当今边防战斗的一些具体运用。

  • 标签: 中地形 中的运用 地形观
  • 简介:我国民法乘人之危而为的行为从显失公平行为中分离出来,《合同法》将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行为都规定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乘人之危行为是一方故意利用对方的危难紧迫状态

  • 标签: 中的乘人之危 民法中的 浅议民法
  • 简介:我国民法乘人之危而为的行为从显失公平行为中分离出来,乘人之危行为是一方故意利用对方的危难紧迫状态,《合同法》将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行为都规定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标签: 中的乘人之危 民法中的 浅议民法
  • 简介:我国民法乘人之危而为的行为从显失公平行为中分离出来,《合同法》将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行为都规定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乘人之危行为是一方故意利用对方的危难紧迫状态

  • 标签: 中的乘人之危 民法中的 浅议民法
  • 简介:文昌阁,耸立在贵阳古城老东门月城上,始建于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至今有400余年历史,清代曾六次维修、重建,现存的文昌阁建筑群格局于清嘉厌年间形成。

  • 标签: 名胜 文昌阁 建筑群 历史
  • 简介:植物宠物在三年前就开始风靡日韩、英国、香港。植物宠物中最低档的产品“天使花房”在首尔卖到单价10美元,在香港卖到128港元,在东京卖到12000日元,而在我们国家,也一直维持在10元以上。随着现代人对个性化产品不断增长的市场需要,植物宠物店在国内发展很快。

  • 标签: 宠物店 植物 个性化产品 市场需要 国内发展 现代人
  • 简介:<正>70年代以来,苏联刑事立法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侧面,就是制定了一些新的缓刑制度,即判处剥夺自由、宣告缓刑并强制被判刑人劳动和延缓执行判决,并修改和完善了原有的缓刑。这两种新的缓刑制度与原有的缓刑同时并存、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相辅相成,从而使苏联对中等危害程度以下的犯罪作出反应时有较大的选择余地。现分而述之。

  • 标签: 执行判决 刑事立法 考验期 缓刑制度 互相配合 犯罪人
  • 简介:拔出萝卜带出泥。震惊全国的上海社保案为这句话作了最好的注脚。

  • 标签: 政商关系 风暴 社保
  • 简介:贺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一生胸怀坦荡,光明磊落。在“文革”那个颠倒黑白的年代里,贺龙同林彪、江青一伙进行了不屈的斗争,最终被残酷迫害至死,成为“文革”中一桩大冤案。但历史最终对他做出了公正的评价。林彪向罗瑞卿发难,贺龙力保,林彪的暗箭瞄准了贺龙1959年庐山会议以后,由于林彪长期称病不出,

  • 标签: 毛泽东 贺龙 周恩来 林彪 文革 中共中央
  • 简介:河北烟工业公司下辖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卷烟工业企业,共有8000多名员工,资产总额超过60亿元,年产卷烟620亿支,河北烟工业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年均利税增长20%以上。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卷烟工业企业 河北 张家口卷烟厂 资产总额
  • 简介:——将玫瑰花瓣深深浅浅撒遍水面,满盛热水的大木桶更盛满悠悠的花味木香,你深入水中被其萦绕,仿佛进入了红袖罗帐的古时。

  • 标签: 木香 古典 玫瑰花 浴桶 选购技巧
  • 简介:一个人活在世上,有各种因素支撑着自己,也许就是一种惯性,也许就是没有理由不活着。但是一个人要活得好,在遇到了不如意的事的时候,仍然能够快乐地活着,那就需要点儿精神了。对于孩子来说,那精神也许就是一点希望。

  • 标签: 亲子关系 家庭教育 思想教育 教育观念
  • 简介: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问题,是农村进行基层治理的依据之一。村规民约应当界定为村民以道德传统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风俗习惯,共同制定的行为规范。合法性是村规民约的核心内容。当前的村规民约在合法性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方面是内容与国家法律相违背,二是制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三是对村规民约的监督不到位。为了完善村规民约,解决村规民约存在的问题,有必要考究在诉讼的应用,从而建立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需要从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限度三个方面进行。处理好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衔接问题,对于促进基层治理,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村民自治 村规民约 合法性 基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