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我市依法开展了多次卫生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使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简介:生命权是一切权利之根本,属于基本人权之范畴。作为挽救病人生命的重要方式,人体器官移植应恪守尊重生命权的原则。因此,对人体器官捐献、摘取和器官捐献者生命状态的判定应遵循严格程序,器官摘取和移植中的相关法律责任要明确规定。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律法规,也要根据上述要求,加以完善。
简介:在医学临床教学中,经常会出现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情形。我国法律中没有关于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责任承担等明确的规定,导致现实中一些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屡遇难题。本文结合医学生临床实习的情况,分析临床教学中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行为,并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如何解决医学生临床实习与患者隐私权之间的矛盾提出建议。
简介:无偿献血本是令人称道的公益行为,却有部分人群被排除在献血者之外。2012年生效的新《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明确规定男男性行为者禁止献血,此规定是公权力出于安全考虑的审慎,因涉及同性恋群体歧视之嫌而备受争议。为使具体法律条文的设计能够与立法目的相协调,特从医疗安全和人权保护方面对此规定进行制度完善,提高立法决策水平,为医事法的完善提供决策支撑。
简介:生存权是人权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则是一项基本人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人的机体组织和生理功能的健全,均不受非法侵害——这是我国医药卫生法的根本宗旨。作为具有强烈阶级性的刑法、无论其阶级性如何,其社会保护功能和人权保障功能则总是相伴存在。本文仅就我国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在医药卫生方面设定的犯罪作一简要介绍.以期从卫生角度展示我国对个人人权的法律保护。
加强卫生执法监督 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人体器官移植中生命权法律保护的探讨
浅析医学临床教学中患者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论MSM献血禁令的制度修改——兼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第5.2.2条、6.1.19条之规定
我国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刑法保护——介绍新刑法在医药卫生方面设定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