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证法》第6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由于理论上对“营利与非营利”研究不足,究竟如何理解“不以营利为目的”缺乏规范认识,导致公证机构的利润分配,尤其是合作制组织方式的公证处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存在着学术研究空白。笔者以《民法总则》中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规定的区分为视角,在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区分基础上,认为合作制公证处具有经济性和公益性的双重属性,属于特别法人。我国的合作制公证处应该与拉丁公证国家的公证保持相对一致性,坚持公证的非营利性,但允许合法经营和适当的利润分配,公证机构终止时剩余财产按照公证章程分配。
简介:2015年5月30日,六一儿童节前夕,中国公证协会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协同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文明办、长沙市妇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庆六一'牵手共成长、同奔中国梦'关爱留守儿童慰问联欢活动。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常密菊,中国公证协会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主任、湖南省公证协会会长佘信群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愿小朋友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早日长成祖国的参天大树.'在常密菊的带领下,大家现场为留守儿童代表送上了书包、字典、文具、书籍等学习用品,并与他们结成爱心家庭,成为孩子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