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寻求实践难题"确实性的"答案是摆在每一个认识者或决定者面前的迫切任务,于是,建立在现代逻辑、语言哲学、语用学和对话理论基础上的道德论证理论和法律论证理论在哲学和法哲学领域悄然兴起。在论证理论(包括法律论证理论)的发展中,英国当代哲学家斯蒂芬·图尔敏是不可绕开的人物,他被称为"当代论证理论的创始人之一",在论证理论及其相关领域中具有举重轻重的地位。当然,对于图尔敏的论证图式,理论界存在着不少批评/商榷意见,故此在理论上重构图尔敏模型是必要的,这就要求我们发展出一种基于当代逻辑背景的特殊的论证理论。这样经过改造的论证理论才可能解法律实践论证理论之困。
简介:哲学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的犯罪构成的立法设置与科学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建构需要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引导。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开放的和发展的哲学。犯罪构成的建构应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指导下展开,同时,可借鉴一些合理的西方哲学思想和方法。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分析和综合''系统和要素''结构与功能''运动与静止''对立统一''量变与质变'等哲学原理,以及西方哲学中的'价值哲学''结构主义''过程哲学''实用主义哲学'等哲学理论对于犯罪构成的建构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哲学理论审视下,我国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未来,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应在哲学理论指导下予以进一步完善。
简介:近代中国遭遇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变局,与此同时,民族主义话语不断兴盛,并努力抵制殖民主义话语。"中华法系"学说是民族主义彰显的一个结果,也是民族国家话语建构工程之一部分。作为"民族历史"乃至"民族未来"想象的一部分,其在某种程度上为民族统一提供了合法化契机。伴随民族主义话语的发展,"中华法系"学说大致历经"支那法系"、"中国法系"、"中华法系"三阶段。国外相关学说对"中华法系"学说的演进有明显影响,其中尤以穗积陈重与威格摩尔的法系学说影响最大。在引进国外学说时,原著中的思想、意义常常在新的时空环境下发生流变,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建构之目的。"中华法系"学说在研究模式上的偏重历史研究的趋向,也同样服务于民族建构之目的。在引进国外学说的过程中,殖民主义话语却也悄然流入"中华法系"学说的文本中。但最终在某些时期,民族主义话语战胜了殖民主义话语,在一个现代中国民族国家中,"中华法系"已成为了民族历史想象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