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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微观的层面上看,传统典制中的经济要素主要型塑其核心结构,道德要素主要型塑其边缘结构。民国民法接纳了经济要素从而保持传统典制的核心结构,而对于道德要素则通过精英话语对其加以重述,从而变革了边缘结构,这使近代化的典权制度在形式上与传统典制类似但在实质上却相去甚远。而当视点从"传统典制"转换到"精英话语"时又会引致不同的理解和评价,这就使结论保持一定的开放性。

  • 标签: 精英话语 重述 结构 要素
  • 简介:在目前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中,法律史的状况有些令人担忧。在教学中,有些课程,如中国法制史的课时越来越缩减;而有些课程,如中国法律思想史则为“选修”。这种学科的分野和讲授时间的匆忙,不仅很难将具有五千年传承的中国传统法较为客观地展现给学生,而且误导研究,造成了人们对传统法的片面理解,进而造成社会对传统法文化的自信阙失。本文从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发展、学科研究方法的反思和学科所具有的意义论证珍惜传统法的重要。因为珍惜是复兴的前提,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法律发展无法离开传统的平台,所以传统法的改造成功之日,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形成发展之时。

  • 标签: 法律史 传统法 方法 意义
  • 简介:本文从"法与天下共"的理论视角,对法律史学界"法自君出"、皇权行使不受限制的传统观点提出了不同的认识。作者通过大量案例,从"法与天下共"要求君主有遵守法律的义务与责任、法司的职守对君主喜怒刑杀的限制、制定法对君主敕令的制约及其优先适用、儒家所倡导的君主不亲刑狱的法律思想的影响等四个方面,论证了君权事实上受到法律限制这一新的观点。

  • 标签: 君主 制定法 遵守法律 君权 皇帝 武则天
  • 简介: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就检察宣传策划如何有机融入到传统媒体、新媒体中去的路径方法作了有益探索尝试,其主要内容体现在:充分认识宣传策划作用;传统媒体应重点围绕检察工作"重点、亮点、热点、节点”“四点”上宣传策划;新媒体应重点围绕“求新、求异、求快”“三求”上宣传策划;重点解决好动力、执行力、策划能力、等问题.

  • 标签: 宣传策划 传统媒体 新媒体 路径方法
  • 简介: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批判了中国传统法,深刻揭示了构成中国传统法的礼与法在当时的危机,并提出了变革之道.对于礼,黄宗羲认为君臣之礼被扭曲,他希望用学校议政和设置宰相等措施来恢复礼秩序.对于法,黄宗羲则认为危机在于是“一家之法”所产生的弊端,变革的方向是要走向“天下之法”.黄宗羲对传统法及其危机的认识和批判极为深刻,但提出的变革之道并未超越前人.清末的立宪派和革命派都注意到《明夷待访录》中反专制思想的因素,但黄宗羲对传统法的反思没有引起他们的重视.法政思想和观念在传播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往往可能在作者的意图之外.

  • 标签: 明夷待访录 传统法 黄宗義 礼与法 礼法危机
  • 简介:现代英美证据法的价值基础是理性主义多元价值基础,这一价值基础决定了现代英美证据法研究的二元格局,也就是阐释性传统和理论性传统二元并立的格局。现代英美证据法研究的发展史就是二元格局相互作用的历程,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美证据法研究的转向便是二元格局相互作用的结果。从宏大的历史视野入手归结的二元格局模式有助于把握英美证据法研究的发展脉络,也有助于我国更恰当地建构和发展证据法学。

  • 标签: 证据法 价值基础 理性主义 阐释性传统 理论性传统
  • 简介:金融服务创新中出现了一些新型的质押担保,按物权法定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本不应具有物权效力,但却为司法裁判所尊重、认可。面对金融质押担保的创新发展,未来《民法典》物权编质权立法应予以积极应对:改采物权创设自由主义的同时,坚持物权公示原则为物债二分之结构性原则;"互联网+"时代应以登记作为质权公示方法,并设立统一的、数据化的动产(权利)质押担保登记制度,登记是质权效力的对抗要件;权利质权的实现方式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不以拍卖、变卖、折价为限。

  • 标签: 金融服务创新 质权 物权法定 物权公示
  • 简介:添附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传统的添附制度将添附作为物权取得的一种法定方式在《物权法》中作出制度安排,并因此而主张,对添附物的处置应当本着“物尽其用”原则而不能要求恢复原状.被添附人在取得添附物时应当按照不当得利原则封添附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传统添附制度的这种理念和安排,在理论上存在缺陷,在实践中易产生为维护效率而牺牲正义的价值偏颇的弊端,与《物权法》保护物权私有权利的宗旨相悖,存在着诸多缺憾,应当进行反思和重构。

  • 标签: 添附 物权 侵权
  • 简介:中国法律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不能通过对儒学进行纯化或限缩讨论的范围来实现,传统本身就可具有方法论的意涵。这可称之为"作为方法的传统",从而改变传统自身只是作为一个被改造或被复制的对象的地位。高次元的传统和西方法学观念都是我们关于当下法律实践之自我理解的重要成分,前者需要新的制度表达,这需要在方法上会通中西,对我们所共享之理想生活的形式做出价值判断。容隐制并未随着礼法合流的解体而消退,而是吸收了近代法律的自由和平等观念,获得了新的制度表达并重新焕发出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亲亲"是对人类情感的正面肯定,它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价值。

  • 标签: 传统 方法 高次元法律传统 亲亲相隐
  • 简介:<正>清末法律制度的变革系中国法制史上"古今绝续之交"的事件。以《钦定大清刑律》为代表的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创立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就法律关系的主体而言,近代商人群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商人主体意识的增强,动摇了传统法的等级观念,呼唤着平等和自由。一、传统社会结构及近代商人群体的崛起(一)传统社会结构及卑贱的商人地位社会是人与人的结合体。传统社会"士农工商"的四民划分及其社会地位的确认,是

  • 标签: 商人群体 传统社会结构 中国法制史 近代法律 法律关系 等级观念
  • 简介:在讨论合法性问题时,对于如何看待传统这一问题,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处于对立的两端:启蒙运动认为,传统的可信性取决于其被理性检验的可能性;浪漫主义则声称,传统的有效性无需任何合理性根据。这是两种具有偏见的认识。理性与传统并非对立的两级,而是相互依存的。

  • 标签: 启蒙运动 浪漫主义 理性 传统
  • 简介:在"事实/价值"分离的前提下,法律社会学坚持的"事实—解释"立场使其难以进入思想史大传统之列,还常常招致所谓不辨善恶的责难。但是,从发展历程来看,法律社会学不仅在"发现社会"的阶段对社会风俗习惯、典章制度的重视,为社会进入思想研究传统的视野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同时,在以经济理性化、宗教世俗化方式重新解释社会的过程中实际上也完成了"重构社会"的工作,同时甚至参与了"反思社会"这一未竟的现代性事业。法律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也进一步加深了这种印象。

  • 标签: 法律社会学 事实 重建 现代性
  • 简介:面对秋菊的困惑,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式?当代司法并没有给秋菊一个她所认为的"说法儿"。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冲击了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中国",旧的文化渐行渐远,新的文化还没有形成,于是出现了众多的"秋菊"们——诸如上访者、诉累缠身者等。具体到刑事诉讼过程中,或许只有刑事和解才是当代司法对秋菊困惑的"同情式理解"。

  • 标签: 传统文化 刑事诉讼 教化 和解 乡土中国
  • 简介:傣族的传统文化作为整合行为的规范,给村民制定了行为规范,影响了人们的思维和行为,从而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传统生态文化。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出现,传统文化出现了生存危机,为此我们需要整合我们的文化、法律、政治等各类资源,形成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共识,制定具有普遍合法性的法律,形成新的有效的控制人与自然的系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 标签: 系统 现代化 生态 法文化
  • 简介:一个大规模生产、分享和应用数据的时代正踩着急匆匆的步伐扑面而来,给法院民事执行查控工作带来了更多的挑战和机遇:一方面,“昨日”深圳法院创新的执行查控“五查”模式④已不能满足“今天”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形式花样繁多的变化;另一方面,人们的生产、生活信息越来越多地被记载和保存,民事执行查控工作领域越发广泛。本文从深圳法院创新查控措施的个案出发,对民事执行查控状况进行了梳理,提出了大数据背景下民事执行查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 标签: 大数据 执行查控 司法创新 执行联动
  • 简介: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重新定位罪刑均衡原则之刑法地位是贯彻落实该原则的前提和基础。就内在关系而言,罪刑均衡寓于刑法三大基本原则之中,是刑法之核心原则。在理论层面,期待可能性理论蕴涵着刑法对人性弱点之"呵护",罪行均衡原则的精神实质恰在于此;被害人过错理论强调责任的合理分担,其与罪刑均衡原则相吻合。罪刑均衡的实现,关键在于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借鉴美国《联邦量刑指南》,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做了大胆尝试。尽管该改革不尽完善,但其对追求罪刑均衡是极其必要的,量刑规范化改革任重而道远。

  • 标签: 罪刑均衡 期待可能性 被害人过错 量刑规范化
  • 简介:形式法治主义向实质法治主义转型具有客观必然性,既有利于避免形式法治主义本身的局限性,也由中国现阶段的特殊国情所决定。实质法治主义的基本特征表现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合法性与正当性的统一;实体合法性与程序合法性的统一;形式平等与事实平等的统一。行政诉讼与司法审查,作为通过司法手段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形式,在由形式法治主义向实质法治主义这一转型过程中必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要把握好规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和平衡,注重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结合与协调。

  • 标签: 实质法治 形式法治 司法审查 转型
  • 简介:法律,作为人们行为的刚性准则,作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器,可以出自国家,也可以来自民间;可以有国家强制力威慑,也可以由社会组织保障实施。全球化进程是在缺少世界政府干预的背景下展开的,这就为全球社会有机体充分发育提供了天然条件,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丰富多彩的人类共同法。人类共同法的产生出于全球公共事务和人类共同利益的需要,它有自己特定的调整领域,不仅不会消弥国家法,反而会与国家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可以想象,未来的人类法必然是一幅多元图景,人类公共事务必然仰仗各种力量共同发挥作用。

  • 标签: 人类法 全球化 多元统一
  • 简介:<正>目次一、前言二、背景的考察:市场与国家互动中的法治三、结构的考察:公、私法的融合及其意义四、价值的考察:现代法之形式理性实质化五、结语:一点后现代的思考思考已经思考过的问题。直到怀疑还是确信无疑。——君特·格拉斯一、前言显然,长期以来努力为中国法制建设提供某种服务功能的法学理论,一

  • 标签: 经济法现象 形式理性 中国法制建设 解释法律 国家干预 法学理论
  • 简介: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判决书中承认法国和新加坡两个“鳄鱼”商标并存,为司法理论和实务界进一步研究商标共存提供了范本。因商品类别划分以及保护在先权利原则、权利平衡利益兼顾原则的存在,商标共存也可以说是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应然结果。商标共存现象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和法律空间,但商标共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标的区分和指示功能,带来权利冲突。经过多年的审判实践积累,禁止混淆已是判定商标侵权的重要原则,而商标共存对该原则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提出了新的挑战。审判实践中,需要对商标共存背景下禁止混淆原则进行灵活理解,用承认个体存在混淆的可能和不产生市场混淆的较大可能作为认定共存商标之间和平共处的依据,从而平衡商标共存可能带来的权利冲突。

  • 标签: 商标 共存 禁止 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