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儒家的治道学说以“贤人之治”为核心内容,以“内圣外王”为逻辑起点,以“仁”与“礼”为终极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传统德治主义。从本质上看,儒家的治道学说是一种“精英专政”,在历史进程中衍生出政治的宗法化、道德化倾向,展露了政治哲学的工具化、实用化特征,反映了传统儒学社会“公”领域的缺陷,因此与当代民主治理的核心价值相异。目前我国的民主治道变革面临双重任务:一方面,从儒家贤人之治的传统德治主义向理性官僚制的范式变迁是民主化转型的前提;另一方面,面对“后官僚时代”的挑战,治道变革还应该积极回应参与民主、理性行政、多元价值、公共利益等诉求。只有这样,适合我国民主治理的道德生态才能孕育而生,儒学政治文明也才能在全球化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
简介:《监察法(草案)》规定从中央到地方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赋予监察委员会对国家公职人员监督、调查及必置的职能,对被调查人采取限制或剥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它权利的强制性炎分措施,引发设立监察委员会是否应当修改宪法及被调查对象宪法权利保障问题的争议。本文从宪法学及国家学说的角度,论证设立新的国家机关宪法授权的方式:探讨草案中对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新的立法授权,还是对原有监察制度的职权整合和相关法律修改。如果是新的立法授权,只需要废除或者修改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能达到法制的统一性,而不存在与现行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如果是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则应当遵守修改法律的立法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