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党的十六大特别是2003年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以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已取得显著成效,政府文化职能也在改革中逐渐转变。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文化生产力和文化竞争力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而这与我国的文化体制尚未改革调整到位,政府文化职能转变并未完全实现有着密切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目前,无论是文化体制改革,还是推动文化创新和发展文化产业,都离不开政府文化职能的转变。文化体制改革中政府文化职能的转变表现在管理观念、管理职责和管理方式等各个方面,其根本的立足点在于建立符合国情的服务型政府的现实要求,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文化需要。
简介:<正>政府法制工作是去年四月全国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的一个新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由于政府法制工作是一个新概念,当前社会上不少人,包括政府的一些领导干部,对政府法制工作认识不足,存有不少糊涂观念。有的一提法制建设就认为只是“公检法”的事;一提运用法律手段就认为是逮捕、判刑;一提立法就认为是全国人大的事,一提守法就认为是老百姓的事,等等。这些模糊认识不予澄清,势必影响政府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而正确地认识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能作用和重要地位,则是澄清这些模糊认识的关键所在,也是我们面临的重大理论课题。本文试就这个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